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今(6)日召開記者會,公布太魯閣號2日事故前的關鍵畫面。初步可以確認,列車司機員袁淳修在沒有超速情況下,最後四秒奮力煞車跟鳴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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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安會今日彙整太魯閣號事發時的各項關鍵事證,包含ATP(列車自動保護系統)資料、以及TCMS(列車控制與管理系統)、太魯閣號車頭監視器和行車紀錄器、該工程車的行車紀錄器也都有解讀。

運安會主委楊宏智指出,根據公路總局的監視器畫面,現場除了李義祥外不只一輛車輛進出,揭發李義祥謊言,另外運安會也曝光太魯閣號撞上工程車瞬間的行車畫面,後續分析將持續進行。

楊宏智說明,經過4天在現場不眠不休的調查,408號次太魯閣列車在9點28分47秒停格在現場,而運安會在9點56分接獲通報,前後共計20名人員前往現場,事發時太魯閣號車速約為125、126km/h,沒有超過該路段規定時速130km/h,從出和仁隧道口算起,縱使仍有小彎度能夠看到事發地,但反應時間絕對少於7秒,況且小彎度還不見得看的到工程車。

楊宏智指出,經過與工程車原廠調查,工程車的手煞車有經過改裝,更離譜的是該改裝「並非原廠認證的煞車系統」,且根據公路總局提供的監視器畫面,事故發生前,除了該輛工程車外,現場另有其他車輛,工程車在上午8點49分左右,載運許多輪胎抵達現場,9點33分時看到,除了該工程車還有其他車輛在現場移動,打臉李義祥日前宣稱的「獨自到工地視察」說法。

根據運安會的調查報告,工程車是翻滾下斜坡掉落至鐵軌上,與列車撞擊到僅時差一分多鐘,撞擊時為車頭對車頭相撞,司機在9點28分44秒之前便開始使用手動煞車,列車是按規定行駛,時速為126公里並未超速,根據ATP資料,紀錄停止前2秒車速為時速126公里,後續開始降速,紀錄停止時,車速為時速121公里,然而以列車質量與速度來看,要完全停止列車至少需要5至6百公尺的距離,現場司機員的反應時間遠遠不足,且已盡最大人為可動作之作為。

今日上午,台鐵也派出列車,專門載運殉職司機袁淳修的骨灰回台中老家,象徵「返程」完成「下班程序」,在場列車長、站務員皆面對車外鞠躬致意,特別「鳴笛」向恪守職位的袁淳修傳達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