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改善重點路口交通安全及秩序,桃園市交通局針對龜山區「文化一路」與「復興一路」路口設置定點攝影,透過辨識車牌科技設備,儲存影像後,交由龜山分局依違規事實逕行舉發。這項科技執法將於4月12日起正式執行,龜山分局請用路人「大家守法,不會受罰」!
龜山分局表示,龜山區「文化一路」與「復興一路」路口是近國道一號林口41A交流道及往返林口長庚紀念醫院的交通要衝,全日車流量大且常有車輛未保持路口淨空或未依標誌標線行駛,導致常有車流回堵情形及交通事故頻傳。
龜山分局表示,去年開始於文化一路與龜山一路口配合運用科技執法之後,違規情形已下降不少,尤其「未保持路口淨空」及「闖紅燈」等違規情形更已大幅減少,顯示科技執法上路後民眾守法情形有漸增的趨勢,雖仍有部分駕駛人投機搶快未遵守交通規則,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
這次接續在文化一路和復興一路口建置科技執法設備,將於110年4月12日起正式執法,透過影像偵測技術記錄車輛行駛軌跡,辨識「未保持路口淨空」及「未依標誌標線行駛」之違規車輛並錄影拍照取締,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及第58條,處新臺幣600元至18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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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山分局表示,去年開始於文化一路與龜山一路口配合運用科技執法之後,違規情形已下降不少,尤其「未保持路口淨空」及「闖紅燈」等違規情形更已大幅減少,顯示科技執法上路後民眾守法情形有漸增的趨勢,雖仍有部分駕駛人投機搶快未遵守交通規則,警方將持續加強取締。
這次接續在文化一路和復興一路口建置科技執法設備,將於110年4月12日起正式執法,透過影像偵測技術記錄車輛行駛軌跡,辨識「未保持路口淨空」及「未依標誌標線行駛」之違規車輛並錄影拍照取締,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及第58條,處新臺幣600元至18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