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將屆,為維護食品安全的衛生,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94件市售清明節應景的食品,檢驗的項目包括黃麴毒素、殺菌劑、防腐劑、二氧化硫、動物性成分、農藥殘留、著色劑及硼砂,全數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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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副局長許朝程表示,今年清明節應景食品抽驗的品項,包括花生粉、豆類製品、潤餅皮、蔬果、祭祀全素食品,及糕粿類產品等;呼\籲民眾在選購食材及應景相關食品時,除到信譽良好的店家購買外,應確認產品包裝完整且標示清楚,避免選擇顏色過潔白或鮮艷的食品。

許朝程說,民眾也要注意食品的保存條件,避免於常溫久置,且食用前須充分加熱,降低細菌滋生造成食品中毒的可能;另建議民眾一旦食品有長霉,或表面開始產生濕黏物,即應全部丟棄不再食用,以維護食品安全衛生。

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楊舒秦提醒業者勿心存僥倖,製作產品時的環境,須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原物料應自主管理,注意儲藏條件,確保所製售的產品皆符合衛生安全;使用食品添加物時,要遵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之規定,違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3萬至300萬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