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抑制短期炒作不動產,行政院會宣布通過房地合一稅2.0,修正短期持有的定義,從2年拉長為5年,且境內營利事業將比照個人納入房地合一稅課稅﹔《NOWnews今日新聞》特別整理、比較新版、舊版制度差異,房地合一稅2.0到底改了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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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舊版制度,境內個人持有房屋、土地1年以內者,稅率是45%;超過1年,沒超過2年者,稅率是35%;持有房、地超過2年,沒超過10年者,稅率是20%;持有超過10年,稅率則是15%。境外個人持有房屋、土地1年以內者,稅率是45%,超過一年則調降為35%。

即將上路的新版房地合一稅,則將境內個人持有房屋、土地2年以內者,修正稅率是45%;持有房、地超過2年,沒超過5年者,修正稅率是35%;持有房、地超過5年,沒超過10年者,修正稅率是20%;持有超過10年,則與舊制相同。非境內居住的個人,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稅率是45%,超過2年稅率是35%。

舊版制度境內營利事業,不管持有年限,稅率一率是20%,新版房地合一稅境內營利事業將比照個人。境內營利事業持有房、地,修正稅率是45%;持有房、地超過2年,沒超過5年者,修正稅率是35%;持有房、地超過5年,稅率才會與現行制度相同,採用20%。

原本境外營利事業持有房、地1年以內者,稅率是45%,超過1年則是35%。新版制度調整持有房、地2年以內者,稅率是45%,超過2年才調降為35%。

本次房地合一稅2.0,也增訂2點新項目,視為房地交易,民眾需注意。第一點是「交易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第二點則是「符合一定條件之股權交易」,交易持有股份(或出資額)過半數的營利事業之股份(或出資額),且該營利事業股權(或出資額)價值50%以上係由中華民國境內之房地所構成者,但排除屬上市、上櫃及興櫃公司之股票交易。

此外,新版、舊版皆相同的包含,個人非自願因素房地交易、個人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房地交易、建商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之房地交易,則維持20%稅率自住房地持有並設籍超過6年的交易,維持稅率10%及免稅額度4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