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9)日上午高雄前鎮區翠亨北路和草衙一路交叉口大樓新建工地傳出工安意外,一名水電勞工從事水電拉線作業時從合梯上墜落,手骨折受傷,人員意識清楚,經現場人員發現通報119,吊掛上地面後送醫急救,高市勞檢處說,事業單位未依規定使用合格合梯及未落實承攬管理,將依違反職安法規定,共裁處新台幣6萬元整。
高雄市勞工局指出,營造工地使用合梯,應符合:1、具有堅固之構造;2、其材質不得有顯著之損傷、腐蝕等;3、梯腳與地面之角度應在七十五度以內,且兩梯腳間有金屬等硬質繫材扣牢,腳部有防滑絕緣腳座套;4、有安全之防滑梯面。
勞檢處表示,檢查結果發現,事故現場正進行新建大樓地下室水電工程,初判罹災勞工於地下4樓使用不符規定合梯進行水電拉線作業時,因合梯兩梯腳間未有繫材固定且未有防滑堅固梯面,造成作業勞工重心不穩墜落至地面受傷,由於事業單位未依規定使用合格合梯及未落實承攬管理,高市勞檢處將依違反職安法規定,共裁處新台幣6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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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檢處表示,檢查結果發現,事故現場正進行新建大樓地下室水電工程,初判罹災勞工於地下4樓使用不符規定合梯進行水電拉線作業時,因合梯兩梯腳間未有繫材固定且未有防滑堅固梯面,造成作業勞工重心不穩墜落至地面受傷,由於事業單位未依規定使用合格合梯及未落實承攬管理,高市勞檢處將依違反職安法規定,共裁處新台幣6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