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依條例規定3年內10%時程容積獎勵,去年5月11日屆期,並自去年5月12日開始逐年遞減2%。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表示,時程容積獎勵將逐年遞減至歸零,呼籲有需求的民眾把握機會儘早申請,讓危險老舊建築物重建新生。
都發局表示,時程獎勵10%已於去年5月11日到期,額度將逐年遞減2%,預計114年5月11日歸零。今年5月11日前申請危老重建仍有8%時程獎勵,不過今年5月12日後時程獎勵將再下修至6%。
都發局指出,危老條例另有修正法令,只要申請基地面積達二百平方公尺者,給予基準容積2%的規模獎勵,每增加一百平方公尺,另給予0.5%獎勵,而規模獎勵加上時程獎勵至多10%。隨著時程獎勵逐年調降,如欲維持總數10%獎勵,請民眾儘早申請。
都發局表示,為簡政便民,對於申請時程、規模獎勵及結構安全評估獎勵等案件者,不需另排會審查,以會辦各業務單位方式辦理,可縮短審查時程;此外,透過危老條例辦理重建,有「快速通關」、「獎勵明確」、「稅捐優惠」等好處,請民眾把握機會申請,讓危險老舊建築物重建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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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局指出,危老條例另有修正法令,只要申請基地面積達二百平方公尺者,給予基準容積2%的規模獎勵,每增加一百平方公尺,另給予0.5%獎勵,而規模獎勵加上時程獎勵至多10%。隨著時程獎勵逐年調降,如欲維持總數10%獎勵,請民眾儘早申請。
都發局表示,為簡政便民,對於申請時程、規模獎勵及結構安全評估獎勵等案件者,不需另排會審查,以會辦各業務單位方式辦理,可縮短審查時程;此外,透過危老條例辦理重建,有「快速通關」、「獎勵明確」、「稅捐優惠」等好處,請民眾把握機會申請,讓危險老舊建築物重建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