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劉建國、江永昌3人在去年立法院萊豬表決大戰時,選擇棄權、未投票,但也因不符黨團決議遭移送黨中央懲處。日前民進黨中評會決議,對3人做出停權1年的懲處、再犯則停權3年的決議。不過,今(3)天林淑芬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這樣的決定是剝奪專業,更對「再犯」無期限一事提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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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林淑芬的質疑,中評會主委康裕成解釋,2月25日召開中評會時,中評委們就有針對「再犯」進行討論,並作出明確的定義。康裕成指出,再犯是指「在本屆立法委員任期內」,再度因為違反立法院民進黨黨團決議,並經立法院本黨黨團決議予以違紀懲處移送者,視為再犯。

康裕成也強調,會將這段針對再犯定義的討論,登載於2月25日的會議紀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