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起,財政部推動民眾購買節能電器,便退還減徵貨物稅的優惠措施,原本預定於今年6月14日到期。財政部今(22)日宣布修正《貨物稅條例》,將減徵優惠期間延長2年,至2023年6月14日,希望鼓勵民眾新購或換購節能電器。
為鼓勵國人購買節能家電,共同致力於節能減碳,財政部自2019年6月15日起,推動民眾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第一級或第二級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每臺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實施期限至今年6月14日。依財政部統計,截至2020年底,節能家電貨物稅減徵優惠申請案已達265.7萬件,退稅金額累計新台幣44.7億元。
財政部今日公布《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將此一優惠措施延長2年,至2023年6月14日截止。
財政部表示,在節能電器貨物稅減徵優惠措施實施以後,有效創造節電效益,除了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也節省民眾電費負擔;據經濟部評估,目前10年以上老舊冷暖氣機及電冰箱占家庭現存數量仍達42.72%,延長實施措施確有必要性,因此決議修法延長,繼續鼓勵民眾購買節電產品,帶動電器產業轉型發展。
財政部說明,考量實施期間是否延續,攸關民眾及相關產業權益,具相當急迫性,因此將預告期間訂為20 日,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建議,可把握期間內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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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今日公布《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將此一優惠措施延長2年,至2023年6月14日截止。
財政部表示,在節能電器貨物稅減徵優惠措施實施以後,有效創造節電效益,除了降低二氧化碳排放,也節省民眾電費負擔;據經濟部評估,目前10年以上老舊冷暖氣機及電冰箱占家庭現存數量仍達42.72%,延長實施措施確有必要性,因此決議修法延長,繼續鼓勵民眾購買節電產品,帶動電器產業轉型發展。
財政部說明,考量實施期間是否延續,攸關民眾及相關產業權益,具相當急迫性,因此將預告期間訂為20 日,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建議,可把握期間內陳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