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凌晨1點36分宜蘭外海發生中型有感地震,芮氏規模達6.1,深夜地震前後,國家警報依地區連響1、20次,不少人都在睡夢中被驚醒。不過,國家級警報為何在遇到災害時,要使用這種令人不舒服的「刺耳音頻」?其背後原因曝光。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7日地震發生在凌晨1點36分許,震央位置在宜蘭縣政府東方85.1公里 ,位於台灣東部海域,芮氏規模達6.1,許多網友深夜不是先被搖醒,而是先被國家級警報音嚇醒,紛紛狂刷留言「有夠傻眼,我是被警報吵醒的」、「這聲音真的很難聽」、「警報到底是怎樣啊,怎麼響了11次」、「我的警報響了14次是怎樣啦,吵死人」、「不是被地震嚇醒,是被國家警報嚇到快閃尿,好大聲」。

▲今(7)日凌晨1點36分發生規模6.1有感地震,加上國家級警報大響,也驚醒許多民眾。對此,也有網友透過臉書的動態回顧發現「超毛巧合」。(左圖,氣象局提供/右圖,《NOWnews今日新聞》)
▲7日凌晨1點36分發生規模6.1有感地震,國家級警報大響,驚醒許多民眾。(左圖,氣象局提供/右圖,《NOWnews今日新聞》)
而根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所制定《第三代行動通信終端設備技術規範》指出,告警聲響信號應具特殊音頻及間隔,且不可由使用者自行設定或修改為其他形式,特殊音頻具混音功能者,應同時以基頻853Hz及960Hz混音產生聲響;具單音功能者,應以960Hz單音產生聲響;特殊間隔告警聲響信號為2段聲響,每段間隔0.5秒,每段聲響為1次2秒聲響加2次1秒聲響,每次間隔0.5秒,而告警聲響信號僅限使用於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功能。

事實上,告警聲響信號音頻是由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於1960年所制定,因為基頻853Hz及960Hz,在人類的聽覺範圍內不會重疊,兩個音結合在一起,感受才會如此刺耳,同時能達到警示效果。(編輯:賴詠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