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6)要進行的高雄市議員黃捷罷免案,不只黃捷罕見地在被罷免的公職人員中,採用主動迎擊、鼓勵支持者投票的方式應戰。支持黃捷的民進黨在高雄更是傾全力幫忙,跨區立委、議員陪站路口拜票,完全當作正式選戰的規格來打。
因為除了黃捷,民進黨同樣需要這一場勝利。
筆者認為,就是因為黃捷的罷免案,要通過的難度比較高,所以民進黨要「收」(講難聽叫做收割)下這場勝利。
理由其實很簡單,民進黨在1月的罷免王浩宇案,已經輸了第一場。如果在罷捷案被藍營連下兩城,接下來由羅智強「跨區」主導的全國倒數罷免綠委的戰場,以及8月面對的萊豬等公投戰,民進黨就會輸在起點。
而國民黨也已經食髓知味,一改過去幾個罷免案躲在背後、保持距離的姿態,現在已經堂而皇之站在第一線,要推動罷免難度比罷免議員更高的立委吳思瑤、陳柏惟等人,而看到推動罷免的都是「跨區」的議員,也可得知通過罷免並非主要目的,未來選戰舖路才是目標。
筆者認為,正是因為黃捷不是民進黨員,所以需要這一場勝利、也預料到這一場勝利的民進黨,需要大動作地表態支持她,當然這個動作也有賭博成分在裡頭,因為罷王的成功後,「教訓民進黨」恐怕也成為鳳山人選擇對罷捷投下贊成票的理由。
民進黨的動作,把「蔡英文、民進黨、黃捷」三者連結,確實可能提高風險,但民進黨恐怕是預估,就算加上了討厭民進黨因素,罷捷也不會通過,才會如此大膽的逆向操作,用反罷免來炒熱。
罷捷理由及行動的荒謬,更突顯黃捷必須贏。
罷捷團體所羅列出的罷免的理由中,也不乏欠缺邏輯、難以說服人之處,包括批評黃捷翻白眼羞辱韓國瑜,只批評韓市府停建輕軌卻不論陳菊的作為,然而黃捷根本根本不是陳菊市長時期的議員;而對黃捷出入許崑源的靈堂,罷捷團體一下稱黃捷塗口紅未見哀容、一下又批評她嚎啕大哭有失禮節,根本前後矛盾;更遑論那完全不明所以的「募集物資援港,明顯違反國安法第21條」,因為我國的國安法,根本沒有這一條,難怪連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都要大呼太離譜。
更莫名的是,這些理由在公辦電視說明會上,竟然直接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根本沒在罷免理由書上的萊豬,而且罷免提案領銜人還講了一半就放棄落跑了。接著就在投票前的周末,上演「拔菜總部」高舉性羞辱標語的鬧劇。
如此荒腔走板、堪稱是烏合之眾的罷免團體所主導的罷免,正在黃捷必須守下的原因。比起行事作風爭議十足的王浩宇,黃捷並非什麼有重大瑕疵的民代,起初會成為話題人物,只是在質詢韓國瑜時得不到答案而翻了白眼,成為戳破韓國瑜神話的推手之一,實則根本不構成應當被罷免的理由,若是黃捷最後成為一個被冠上「掛彩虹旗」、「聲援香港反送中」罪名而遭到罷免的民意代表,對台灣的民主進程、進步價值是嚴重的反挫。
另一個意義是,若罷免黃捷通過,則代表當初在林義雄所代表的第三勢力施以道德情緒勒索下,所修正的選罷法,其實根本不是「還權於民」,而是小黨、無黨民意代表的惡夢。
因為少數黨的地方議員幾乎可被單一大黨動員就罷免成功,這讓原本地方議員選舉的複數選區制度,其保障小黨、少數極端意見參政的精神,完全被破壞殆盡。
在這個問題層次上,另人悲觀的是,短期內是不可能有調整的空間,無論罷免黃捷有無成功,罷免和公投都會是國民黨接下來到2024前的重要戰場之一,而民進黨在自家民代被罷之後,無論怎麼去檢討這個制度的真實缺陷,都只會被冠上修法自保的罪名。
●作者:林瑋豐/獨立媒體人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今日廣場》歡迎來稿或參與討論,請附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文章歡迎寄: opinion@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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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就是因為黃捷的罷免案,要通過的難度比較高,所以民進黨要「收」(講難聽叫做收割)下這場勝利。
理由其實很簡單,民進黨在1月的罷免王浩宇案,已經輸了第一場。如果在罷捷案被藍營連下兩城,接下來由羅智強「跨區」主導的全國倒數罷免綠委的戰場,以及8月面對的萊豬等公投戰,民進黨就會輸在起點。
而國民黨也已經食髓知味,一改過去幾個罷免案躲在背後、保持距離的姿態,現在已經堂而皇之站在第一線,要推動罷免難度比罷免議員更高的立委吳思瑤、陳柏惟等人,而看到推動罷免的都是「跨區」的議員,也可得知通過罷免並非主要目的,未來選戰舖路才是目標。
筆者認為,正是因為黃捷不是民進黨員,所以需要這一場勝利、也預料到這一場勝利的民進黨,需要大動作地表態支持她,當然這個動作也有賭博成分在裡頭,因為罷王的成功後,「教訓民進黨」恐怕也成為鳳山人選擇對罷捷投下贊成票的理由。
民進黨的動作,把「蔡英文、民進黨、黃捷」三者連結,確實可能提高風險,但民進黨恐怕是預估,就算加上了討厭民進黨因素,罷捷也不會通過,才會如此大膽的逆向操作,用反罷免來炒熱。
罷捷理由及行動的荒謬,更突顯黃捷必須贏。
罷捷團體所羅列出的罷免的理由中,也不乏欠缺邏輯、難以說服人之處,包括批評黃捷翻白眼羞辱韓國瑜,只批評韓市府停建輕軌卻不論陳菊的作為,然而黃捷根本根本不是陳菊市長時期的議員;而對黃捷出入許崑源的靈堂,罷捷團體一下稱黃捷塗口紅未見哀容、一下又批評她嚎啕大哭有失禮節,根本前後矛盾;更遑論那完全不明所以的「募集物資援港,明顯違反國安法第21條」,因為我國的國安法,根本沒有這一條,難怪連香港眾志創黨主席羅冠聰都要大呼太離譜。
更莫名的是,這些理由在公辦電視說明會上,竟然直接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根本沒在罷免理由書上的萊豬,而且罷免提案領銜人還講了一半就放棄落跑了。接著就在投票前的周末,上演「拔菜總部」高舉性羞辱標語的鬧劇。
如此荒腔走板、堪稱是烏合之眾的罷免團體所主導的罷免,正在黃捷必須守下的原因。比起行事作風爭議十足的王浩宇,黃捷並非什麼有重大瑕疵的民代,起初會成為話題人物,只是在質詢韓國瑜時得不到答案而翻了白眼,成為戳破韓國瑜神話的推手之一,實則根本不構成應當被罷免的理由,若是黃捷最後成為一個被冠上「掛彩虹旗」、「聲援香港反送中」罪名而遭到罷免的民意代表,對台灣的民主進程、進步價值是嚴重的反挫。
另一個意義是,若罷免黃捷通過,則代表當初在林義雄所代表的第三勢力施以道德情緒勒索下,所修正的選罷法,其實根本不是「還權於民」,而是小黨、無黨民意代表的惡夢。
因為少數黨的地方議員幾乎可被單一大黨動員就罷免成功,這讓原本地方議員選舉的複數選區制度,其保障小黨、少數極端意見參政的精神,完全被破壞殆盡。
在這個問題層次上,另人悲觀的是,短期內是不可能有調整的空間,無論罷免黃捷有無成功,罷免和公投都會是國民黨接下來到2024前的重要戰場之一,而民進黨在自家民代被罷之後,無論怎麼去檢討這個制度的真實缺陷,都只會被冠上修法自保的罪名。
●作者:林瑋豐/獨立媒體人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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