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寧大學退場問題難解,教育部已向法院聲請解除康寧大學董事會職務,需籌組公益董事推選小組,但卻有外傳財團將入主名單引發師生及工會不滿,高教工會今(2)日下午號召百名康寧師生於教育部前陳情,希望董事會應真正「公益化」,對此,教育部回應,董事推選小組將秉公開、公平,不會偏袒特定對象,同時校務會議決議應包含台北、台南兩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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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寧大學董事會在去(2020)年遭教育部向法院聲請解除職務,依《私立學校法》正在籌組公益董事推選小組,將全面改派公益董事,這也是教育部首次對營運中的大專校院改派公益董事,但高教工會表示,近期有傳言中信金等多個財團將入主康寧大學董事會,引發師生擔憂教育部已看重特定財團。

百名康寧師生手持小蠟燭,環繞校徽點亮,象徵「教職員生共治,康寧永續經營」,並向教育部陳情「康寧大學教職員對公益董事推選原則的連署書」,訴求新成立的公益董事會應以康寧教職員生為主體,師生代表應過半,而其餘推選之公益董事,應為社會公正人士,而非特殊利益或財團之代表,該連署書在3天內已超過75%校內師生連署。

高教工會強調,過去包括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台灣觀光管理學院等原由公益董事接管的學校,都曾發生因有財團稱願意捐資,公益董事就轉讓予財團代表「入主」學校董事會,爾後卻發生財團董事會快速將學校大量科系停招、大幅裁員,甚至試圖主動停辦或合併以爭取退場的狀況,教育部應引以為戒,不能將私校恣意送給財團。

教育部回應,依私校法第25條第2項規定,邀請熟悉校務財務及法令的專家學者、康寧大學學生代表及南北校區教師代表、工會代表,共組董事推選小組,重新組織康寧大學董事會,而推選小組將秉公開、公正方式討論董事資格條件、徵求方式、遴選作業,不會偏袒特定對象。

教育部也表示,在1月29日接獲陳情,該校召開校務會議決議代表推選方式,是由全校教師共同投票選出,無法真實反映台南校區師生意見,因此依私校法授權教育部指派代表的權責,在昨(1)日發函,請校方應由台北、台南校區分別推選其代表,無涉影響學校校務會議自主,而在代表選出後,教育部即會邀請其參加董事推選小組第1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