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過年已經進入倒數,不少上班族也期待今年的春節連假,希望能從小年夜開始好好休假、充電,不過有些民眾因為工作性質無法在過年期間完整的「休好休滿」,但近日卻有網友分享公司內部公告強迫員工從8日、9日開始休假,一路休到大年初五(16日),公告曝光後掀起不少網友熱議。
該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1公社》貼出公司內部公告,只見公告寫著「因應春節假期調整放假,2/8、2/9將由同仁特休假扣除,無特休假同仁則以無薪假計算,以利同仁過節提前準備」,而原PO看到公司的通知也忍不住發文求解「有人也這樣放的嗎?讓我知道我不孤單」。
對此,許多網友也紛紛留言討論公司這樣的安排是否合理,有網友就傻眼指出「特休是個人權益公司不能強制」、「先別太開心,自己的休假應該自己排阿」、「放無薪假需要勞資協商,這公司擅自扣假排假已違勞基法」、「我的特休為何要配合公司放掉?」、「特休跟無薪假不是要員工自己排嗎?怎麼是公司替你們安排?」。
不過也有不少羨慕的民眾就高喊「蠻爽的,如果是我會很開心」、「至少很多公司員工想請不敢請,連放11天了吧!」、「年假直接幫你超前部署,看你是要拿去放假還是接過年臨時工都行」、「說不定他們公司自己早就協調好了」,但也有網友解釋不得不連休的原因「我做副業的公司也是一樣,這個星期五下班就開始休假,不是沒訂單是貨出不去」、「上兩天就要休長假,這兩天做不出什麼東西了,休一休也好」。
事實上,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雇主未經勞工「書面」同意逕自排定「無薪休假」,係屬無效之變更,若因此扣減勞工工資,得裁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民眾若遇到勞資糾紛可向各縣市勞動局尋求專業服務。(編輯:楊智傑)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此,許多網友也紛紛留言討論公司這樣的安排是否合理,有網友就傻眼指出「特休是個人權益公司不能強制」、「先別太開心,自己的休假應該自己排阿」、「放無薪假需要勞資協商,這公司擅自扣假排假已違勞基法」、「我的特休為何要配合公司放掉?」、「特休跟無薪假不是要員工自己排嗎?怎麼是公司替你們安排?」。
不過也有不少羨慕的民眾就高喊「蠻爽的,如果是我會很開心」、「至少很多公司員工想請不敢請,連放11天了吧!」、「年假直接幫你超前部署,看你是要拿去放假還是接過年臨時工都行」、「說不定他們公司自己早就協調好了」,但也有網友解釋不得不連休的原因「我做副業的公司也是一樣,這個星期五下班就開始休假,不是沒訂單是貨出不去」、「上兩天就要休長假,這兩天做不出什麼東西了,休一休也好」。
事實上,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雇主未經勞工「書面」同意逕自排定「無薪休假」,係屬無效之變更,若因此扣減勞工工資,得裁罰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民眾若遇到勞資糾紛可向各縣市勞動局尋求專業服務。(編輯:楊智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