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立委蘇震清去(2020)年涉入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行賄立委案,自去年8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至今,台北地院今(29)日進行蘇震清及其國會辦公室主任余學洋作證程序,蘇向合議庭請求交保,合議庭裁定以新台幣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台北地檢署起訴蘇、余二人的主要原因在於,認定兩人向李恆隆索賄26次,其中,蘇有7次、余有19次,蘇獲不法所得2580萬元,余獲不法所得124萬元。在今日庭訊中,兩人都否認收賄。
蘇震清向合議庭表示,他是現任立委,與選民有契約關係,沒有逃亡之虞,他也表示可以配合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定期至住處的派出所報到。
涉入本案的同時還有國民黨籍的陳超明及廖國棟,陳超明於去年12月4日、廖國棟於今年1月15日分別獲准以新台幣500萬元及1000萬元交保。蘇震清前後遭羈押5個月又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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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震清向合議庭表示,他是現任立委,與選民有契約關係,沒有逃亡之虞,他也表示可以配合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並定期至住處的派出所報到。
涉入本案的同時還有國民黨籍的陳超明及廖國棟,陳超明於去年12月4日、廖國棟於今年1月15日分別獲准以新台幣500萬元及1000萬元交保。蘇震清前後遭羈押5個月又2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