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為擴大為民服務,自110年1月1日起,民眾至委託汽車代檢廠受理車輛定期檢驗,計有19項可同時辦理部分設備變更與換發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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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10年1月1日起新增變更拆除HID及LED頭燈或光型。(圖/屏東監理站提供,
▲自110年1月1日起新增變更拆除HID及LED頭燈或光型。(圖/屏東監理站提供, 2021.01.13)
屏東監理站長洪美芳表示,小型車可於代檢廠辦理車輛定檢兼變更的項目,包含變更車身顏色、蓬式變更框式、使用中小貨車核定載重量變更登記、拆除備胎架、昇降機、防撞桿、冷凍機、置放架(含車頂車後及玻璃置放架)、空壓機(補胎機具)、HID及LED頭燈或光型及LPG(液化石油氣)等11項。

另自110年1月1日起,新增項目篷式變更平板式、柵式框式變更框式、柵式變更平板式、框式變更平板式、拆除廣告看板、附水槽、兼供曳引、絞盤,共計19項車輛變更檢驗項目,可於定檢時同時辦理變更換照。

洪美芳提醒,監理站轄下29家汽車代檢廠受理車輛定檢時可同時辦理19項變更檢驗,部分有辦理換照服務的代檢廠,更可同時辦理車輛定檢、變更及換照等三合一業務,節省民眾往返監理所(站)檢驗車輛及辦理變更登記的時間,相關資訊可於監理服務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