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於日前經立法院三讀通過,經濟部加工出口區更名為科技產業園區,以展現新氣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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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處長黃文谷說明加工出口區更名為科技產業園區。(資料照/記者黃守作攝)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處長黃文谷說明加工出口區更名為科技產業園區。(資料照/記者黃守作攝)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處長黃文谷表示,立法院於日前三讀通過修正「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加工出口區」之名稱將走入歷史,換上新的名稱為「科技產業園區」,園區也將邁向嶄新的里程碑。

黃文谷指出,此次修法另一個重大突破,在於針對私有廠房及有關建築物於不當使用或經勒令遷出園區時,得進行強制拍賣,以促進資源之有效利用,增進園區發展。

黃文谷並指出,加工出口區歷經逾半世紀之發展,區內產業已轉型升級,致外界普遍認為園區法定名稱已不符實際,為符合園區發展定位與產業現況,以利招商及人才引進,經全力推動,由立法委員賴瑞隆等人提案修正「加工出口區設置管理條例」,經交付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送立法院院會完成三讀程序,更名為科技產業園區。

黃文谷進一步指出,此條例修正經立法院完成三讀後,即可送請總統公布,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相信必能促進投資,帶動產業發展,創造就業機會,並藉由園區新名稱,帶動新氣象,注入新活力,進而提高競爭力,繁榮國家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