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行政院今(31)日下午宣布,地方自治條例修正與中央法規牴觸,基於法律的統一性,一律「函告無效」或不予核定,不准執行。桃園市長鄭文燦下午受訪時表示,各地方自治條例不一致,行政院作成統一標準有利後續執法,桃園將按中央標準執行。
因應萊豬明年起開放進口,17個縣市修訂地方自治條例限定萊劑零檢出,鄭文燦指出,今天行政院已經宣布,凡是有乙型受體素零檢出的規定一律失效,包括舊法以及新法,新法的部分不予核定,舊法的部分自動失效,針對這個部分,桃園市政府會按照行政院統一的標準來執行,「執法不能夠有空窗期,今天是12月31號,政院做了明確的決定以後,我相信地方政府比較好依循。」
鄭文燦表示,目前各地方政府制定的自治條例,也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有的是處理美豬、有的是美豬美牛、或者是禽畜類都處理,有的是處理進口跟販賣、有的連流通跟運送也要處罰,有的是只禁不罰、有的是禁罰都採取,樣態很多,行政院做成了統一的決策、統一的標準以後,有利於後續的執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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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表示,目前各地方政府制定的自治條例,也有很多不一致的地方,有的是處理美豬、有的是美豬美牛、或者是禽畜類都處理,有的是處理進口跟販賣、有的連流通跟運送也要處罰,有的是只禁不罰、有的是禁罰都採取,樣態很多,行政院做成了統一的決策、統一的標準以後,有利於後續的執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