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5日電)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獲法庭批准保釋一事持續引起關注,建制派團體批評法院有關決定,並呼籲市民配合警方,以「全民天眼」方式監視黎智英一舉一動,以防他「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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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律政司已就高等法院批准黎智英保釋一事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預定29日審理。

黎智英獲准保釋所以引起建制陣營不滿,主要是近幾個月來,多名「反送中」運動示威者被警方逮捕及起訴後,在獲得法院准許保釋期間逃離香港,當中包括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和中槍中學生曾志健。

此外,8月底欲逃往台灣而被廣東水警逮捕的12名港人,大部分都是因為參與「反送中」活動而被捕並起訴,而他們也是在保釋期間潛逃。

親北京報章文匯報今天發表社評指出,目前有多人因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起訴,但迄今只有黎智英獲准保釋,令人質疑保釋標準不一。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也公開撰文質疑3名擔保人與黎智英有「政治關係」,不應在國安案件上出任擔保人。這3人是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和浸會大學客席教授吳明德。

另外,多個支持建制派的團體包括「愛國護港101」、「DQ行動組」及「香港政研會」昨天派人到黎智英的住所示威,呼籲市民配合警方,以「全民天眼」方式監視黎智英的一舉一動,防止他「潛逃」。

香港警方8月間逮捕了73歲的黎智英,當局原本只起訴詐騙罪,其後加控他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本月初起,黎智英羈押於荔枝角收押所,先後兩次被拒交保外出,上週更轉到赤柱監獄羈押。

高院法官前天(23日)批准黎智英保釋,條件包括繳付千萬元保釋金、不得離開住所、3名人事擔保各10萬元、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以及每週到警署報到3次等。

有關黎智英被控詐騙罪,當局指他涉嫌與壹傳媒高層把將軍澳工業邨壹傳媒大樓分租給力高顧問有限公司;這座大樓是壹傳媒向科技園公司租借的,法律用途有規定和限制。

至於勾結外國勢力罪,據報導,當局指黎智英涉嫌觸犯港區國安法第29條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的第4款,指他在7月1日至12日1日期間,在港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或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編輯:周慧盈)109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