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24)日宣布,指定第一商業銀行為我國第6家系統性重要銀行(D-SIBs),前面5家分別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金管會表示,D-SIBs是在金融市場上具有領導性地位的銀行,期待這6家都能為金融穩定承擔更多的責任與使命。
金管會今日表示,經核算本國銀行108年度之系統重要性得分,繼108年12月指定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兆豐國際商業銀行及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等5家銀行為我國系統性重要銀行後,再指定第一商業銀行為我國第6家系統性重要銀行。
金管會指出,D-SIBs在金融市場係具有領導性地位之銀行,為了確保銀行體系健全以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並強化我國具系統重要性銀行之風險承擔能力,以降低其如發生經營風險對金融體系之衝擊,金管會前已邀請中央銀行、財政部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組成工作小組,完成D-SIBs篩選架構及強化監理措施,於108年12月修正發布「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及訂定「系統性重要銀行篩選標準及實施要求」之令。
金管會提醒,依上開管理辦法及令釋規定,經指定為D-SIBs者,應自被指定之日次年起,分4年平均提列2%額外法定資本要求及2%內部管理資本要求,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經營危機應變措施」及每年辦理並通過2年期之壓力測試。其中有關提列2%內部管理資本要求及申報「經營危機應變措施」等2項強化措施,因應疫情發展及參考國際作法,金管會於109年7月2日發布補充規定予以延後1年實施。
金管會同時也期待,這5家D-SIBs及本次新增的第一商業銀行,能為金融穩定承擔更多責任與使命,在業務面、行為面、公司治理面能全面帶動提升金融業經營之穩定及健全。金管會也會秉持我國資本適足性規範持續與國際接軌並因應我國實務發展之原則下,在提升我國D-SIBs之損失吸收能力後,對於強化我國金融穩定應有相當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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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指出,D-SIBs在金融市場係具有領導性地位之銀行,為了確保銀行體系健全以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並強化我國具系統重要性銀行之風險承擔能力,以降低其如發生經營風險對金融體系之衝擊,金管會前已邀請中央銀行、財政部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組成工作小組,完成D-SIBs篩選架構及強化監理措施,於108年12月修正發布「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及訂定「系統性重要銀行篩選標準及實施要求」之令。
金管會提醒,依上開管理辦法及令釋規定,經指定為D-SIBs者,應自被指定之日次年起,分4年平均提列2%額外法定資本要求及2%內部管理資本要求,並向主管機關申報「經營危機應變措施」及每年辦理並通過2年期之壓力測試。其中有關提列2%內部管理資本要求及申報「經營危機應變措施」等2項強化措施,因應疫情發展及參考國際作法,金管會於109年7月2日發布補充規定予以延後1年實施。
金管會同時也期待,這5家D-SIBs及本次新增的第一商業銀行,能為金融穩定承擔更多責任與使命,在業務面、行為面、公司治理面能全面帶動提升金融業經營之穩定及健全。金管會也會秉持我國資本適足性規範持續與國際接軌並因應我國實務發展之原則下,在提升我國D-SIBs之損失吸收能力後,對於強化我國金融穩定應有相當的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