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昨天夜晚到今(23)日凌晨不平靜,先後發生兩起鬥毆傷人事件,高市消防局的即時案件系統,案類「緊急救護」案別均註記為「急病」,未料竟都是鬥毆案件,引發外界質疑,警方為此立即公布錄音檔,證實當下通報「打架受傷」、「創傷」, 消防局勤指中心初步回應「獲報時為急病救護,故歸類急病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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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陳其邁為此也特別解釋,消防局系統是他擔任市長後要求把資訊系統打開,讓大家能夠知道資訊,資訊應該更明確、更清楚,他會要求消防局再檢討,再分類,簡單講,既然是創傷那就寫創傷,既然是打架受傷就寫打架受傷這個沒有什麼不公開,會請消防局檢討。

▲高市消防局「即時案件」派遣系統。(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高市消防局「即時案件」派遣系統。(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高雄市小港分局漢民路派出所於昨天23時40分獲報在小港區山明路405號前有糾紛,警方趕抵時發現一名越南籍男性移工頭部受傷,隨即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治療,隨後,楠梓警分局楠梓派出所今天凌晨1點29分獲報,有2、3名不認識的男子開車到現場,一下車就直接拿棍棒亂敲亂打,警方獲報到場處理並通報消防局協助將患者送醫。

▲楠梓警分局楠梓派出所今天凌晨1點29分獲報,有2、3名一下車就直接拿棍棒亂敲亂打,警方獲報到場處理並通報消防局協助將患者送醫。(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楠梓警分局楠梓派出所今天凌晨1點29分獲報,有2、3名一下車就直接拿棍棒亂敲亂打,警方獲報到場處理並通報消防局協助將患者送醫。(圖/記者郭凱杰翻攝)
消防局長李清秀表示,勤指人員無法第一時間知道什麼樣情況,就暫時勾選「急病」,此分類的勾選只是給內部參考,盡可能讓救護人員知道是什麼狀況、讓他們準備,不是要去隱瞞,事後還要填寫救護紀錄表,紀錄表要真實呈現患者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