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警察局統計分析,109年1月至11月,超過6成的交通事故發生於路口,12月15日至17日,為期3日的路口大執法,「開鍘」車不讓人、闖紅燈及行走違規的用路人,統計執行3日以來,已開出超過1900件的違規罰單。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交通警察大隊代理大隊長蘇政敏強調,開單執法僅是手段而非「目的」,為的是使用路人養成相互禮讓的習慣,尤其是道路上最脆弱的「行人」,南警將持續不定時依事故特性,規劃大執法作為,營造友善且安全的交通環境。

▲南警除常態性取締「行人路權」相關執法作為外,也不定時規劃大執法專案。(圖/台南市警察局)
▲南警除常態性取締「行人路權」相關執法作為外,也不定時規劃大執法專案。(圖/台南市警察局)
109年9月份,台南市警察局配合警政署,規劃為期一個月的全國同步路口安全大執法,針對「汽機車轉彎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闖紅燈」及「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包括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等違規態樣,作為重點執法項目,卻遭民眾質疑「警方執法三分鐘熱度」。

因此,為持續維護行人路權,培養本市用路人禮讓的習慣,南警除常態性取締「行人路權」相關執法作為外,更不定時規劃大執法專案。

蘇政敏提醒開車的駕駛朋友,在行經行人穿越道時,不忘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並保持3公尺(約一個車道或3組黑白枕木紋)以上的距離;也提醒行人朋友,穿越馬路時記得走行人穿越道,並且不要低頭滑手機,注意來往的車輛,遇到友善禮讓通行的車輛,亦請不吝揮手表達謝意,「你讓、我讓,交通安全才會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