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BL球團委員會日前發布聲明,如果未來SBL所屬球員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即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禁賽3年。此消息一出引發熱議,今(17)日體育署署長張少熙表示,尚未送件至體育署,還不算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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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BL委員會14日拋出震撼彈,決議未來SBL所屬球員未經選秀制度與球團同意即違規跳槽其他聯盟者,將處以最高3年禁賽,還一度被冠上「叛將條款」引起熱議,甚至被認為是要和P聯盟打對台。

張少熙今天受訪時表示,希望兩聯盟是「兄弟爬山,各自努力。」體育署考量還是以教練和選手的最大利益為主,若有損害才會介入,樂觀來看近日SBL討論度高,雖不希望是負面關注,但還是給予祝福。

張少熙也表示,SBL委員會屬於中華籃協底下的組織,聲明須通過籃協規定等審議通過,之後還要行文送到體育署備查,目前體育署未收到相關文件,只是口頭聲明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