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於憲改工程對台灣社會的重要性,《NOWnews今日新聞》在今(10)日舉辦第二屆修憲論壇,總統府副秘書長李俊俋也以「憲法工作者」身分,就「廢考監看青年需要怎樣的憲法」,與現場180位青年學子交換意見。他認為憲法是國民主權,人民意志的延伸,修憲門檻過高,造成憲法難以充分表達人民意志,修憲必須各方坐下來,尤其青年更應發揮「聲量」,他也點出現行考試院及監察院面臨的問題及4大修正方向。
《NOWnews今日新聞》今日舉辦的修憲論壇主要針對「18歲公民權」、「廢考監」及「修憲門檻」三大議題,邀請180位青年學子,與總統蔡英文、立法院長游錫堃、國民黨前主席朱立倫進行對談,共同討論台灣年輕世代對於未來憲政藍圖的構想,現場還請到立法委員、專家學者回應青年學子訴求,攜手為台灣的憲法找解方。
李俊俋在論壇中提到,很少有憲改論壇規模這麼大,尤其5個政黨立委都在,可以坐下來沒丟東西還可談事情,這不容易,憲法本來就要坐下來共同討論,最重要是要讓不同世代聲音被大家聽到,長期從事憲政及憲改工作的他,今日也以「憲法工作者」身分從廢考監談現在青年需怎樣的憲法。
李俊俋除解釋當年《中華民國憲法》的設計與想法,再點出當前考試院及監察院所面臨的問題,並提出未來考、監兩院的修正方向建議。他指出,所謂《中華民國憲法》即三民主義、五權憲法,人民有權、政府有能,即所謂「權能區分」。人民有權,由國民大會代表人民行使權利,政府有能分為五院,即行政、立法、考試、監察及司法院,五院彼此監督制衡,只是經7次修憲也產生了一些問題,現在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適用最大問題就是「先天不足,後天失調」,1947年公布實施的東西,硬要在2020年來用,就會有很多先天不足,運作也可能出現很多問題。
他就點出當前考試院面臨的問題。李俊俋認為,當時孫文想法是我國自隋唐以來即有科舉制度,為避免行政機關濫用私人,特別將考試院從行政院獨立出來,也使得目前也面臨3大問題,包括考用不合一,考試委員可決定要考那些科目、怎麼考?這樣到底合不合理?考試委員功能是否成為改革的阻礙?影響國家進步?2019年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案,透過減少考委人數,逐步廢除考試院,而目前立法院有113位立委,這在憲法中有明訂,監察委員29人,考試委員在憲法就沒有規定,因此立法院也會在2019年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將考委人數減少。
當前監察院又面臨什麼問題?他指出孫文當初認為我國自古來即有御史大夫,為整飭吏治,將監察院從立法院獨立出來,但經過修憲後發生最大的問題是,監察院最大權力就是彈劾、糾舉權,但為何監察院可以去彈劾、糾舉行政機關?理由很簡單,監察院本身設計是民意機關,代表人民可監督政府及官員有無違法失職及監用權力。但很遺憾,因修憲關係,現在監察院已不是民意機關了,現在憑什麼繼續彈劾、糾舉,權力來源為何?此外,監察與司法院長期對抗大家也都很清楚,還有監察院與立法院間的衝突,主要在於調查權及調閱權。
對於當前考試院與監察院問題該如何修正?在考試院這部分,李俊俋認為可從4方向著手,一、行政院下成立獨立考試機關(三級),掌管考試業務。二、原考試院權限,銓敘、撫卹、退休、考績、級俸、陞遷、褒獎等法制事項,由銓敘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合併成「人力資源部」,掌管相關事項,仍屬行政院下。三、原屬考試院「保障」業務,以法律定之。四、原屬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制會)之訓練項目,非憲法規定的權限另以法律定之。
至於監察院要怎麼改?李俊俋也提出4大方向,一、原監察院職權併入立法院;並將本屬國會的固有權能「國會調查權」,予以明確入憲規範;二、立法院內另設監察委員會(特種委員),成員7-9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行使彈劾、糾舉等權限。三、配合監察院的廢除,原監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另外入憲,新增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之一、修正第七條。四、原監院審計權,另設國家審計委員會以獨立方式運作,就國家之決算審核,並向立法院提出審核報告。
不過,與會學生也提出質疑,廢考、監院後,在行政院及立法院另設獨立機關,其獨立性令人質疑,對此,李俊俋回應獨立機關定義要先弄清楚,也有分級,但重點在獨立行使職權,不在於是不是由總統或行政院提名,當然有人會聯想若總統提名就不可能獨立,但必須相信民主體制,獨立機關的人會去獨立運作,如果用選舉可能會更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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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俋在論壇中提到,很少有憲改論壇規模這麼大,尤其5個政黨立委都在,可以坐下來沒丟東西還可談事情,這不容易,憲法本來就要坐下來共同討論,最重要是要讓不同世代聲音被大家聽到,長期從事憲政及憲改工作的他,今日也以「憲法工作者」身分從廢考監談現在青年需怎樣的憲法。
李俊俋除解釋當年《中華民國憲法》的設計與想法,再點出當前考試院及監察院所面臨的問題,並提出未來考、監兩院的修正方向建議。他指出,所謂《中華民國憲法》即三民主義、五權憲法,人民有權、政府有能,即所謂「權能區分」。人民有權,由國民大會代表人民行使權利,政府有能分為五院,即行政、立法、考試、監察及司法院,五院彼此監督制衡,只是經7次修憲也產生了一些問題,現在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適用最大問題就是「先天不足,後天失調」,1947年公布實施的東西,硬要在2020年來用,就會有很多先天不足,運作也可能出現很多問題。
他就點出當前考試院面臨的問題。李俊俋認為,當時孫文想法是我國自隋唐以來即有科舉制度,為避免行政機關濫用私人,特別將考試院從行政院獨立出來,也使得目前也面臨3大問題,包括考用不合一,考試委員可決定要考那些科目、怎麼考?這樣到底合不合理?考試委員功能是否成為改革的阻礙?影響國家進步?2019年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案,透過減少考委人數,逐步廢除考試院,而目前立法院有113位立委,這在憲法中有明訂,監察委員29人,考試委員在憲法就沒有規定,因此立法院也會在2019年通過考試院組織法修正,將考委人數減少。
當前監察院又面臨什麼問題?他指出孫文當初認為我國自古來即有御史大夫,為整飭吏治,將監察院從立法院獨立出來,但經過修憲後發生最大的問題是,監察院最大權力就是彈劾、糾舉權,但為何監察院可以去彈劾、糾舉行政機關?理由很簡單,監察院本身設計是民意機關,代表人民可監督政府及官員有無違法失職及監用權力。但很遺憾,因修憲關係,現在監察院已不是民意機關了,現在憑什麼繼續彈劾、糾舉,權力來源為何?此外,監察與司法院長期對抗大家也都很清楚,還有監察院與立法院間的衝突,主要在於調查權及調閱權。
對於當前考試院與監察院問題該如何修正?在考試院這部分,李俊俋認為可從4方向著手,一、行政院下成立獨立考試機關(三級),掌管考試業務。二、原考試院權限,銓敘、撫卹、退休、考績、級俸、陞遷、褒獎等法制事項,由銓敘部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合併成「人力資源部」,掌管相關事項,仍屬行政院下。三、原屬考試院「保障」業務,以法律定之。四、原屬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制會)之訓練項目,非憲法規定的權限另以法律定之。
至於監察院要怎麼改?李俊俋也提出4大方向,一、原監察院職權併入立法院;並將本屬國會的固有權能「國會調查權」,予以明確入憲規範;二、立法院內另設監察委員會(特種委員),成員7-9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行使彈劾、糾舉等權限。三、配合監察院的廢除,原監院國家人權委員會另外入憲,新增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之一、修正第七條。四、原監院審計權,另設國家審計委員會以獨立方式運作,就國家之決算審核,並向立法院提出審核報告。
不過,與會學生也提出質疑,廢考、監院後,在行政院及立法院另設獨立機關,其獨立性令人質疑,對此,李俊俋回應獨立機關定義要先弄清楚,也有分級,但重點在獨立行使職權,不在於是不是由總統或行政院提名,當然有人會聯想若總統提名就不可能獨立,但必須相信民主體制,獨立機關的人會去獨立運作,如果用選舉可能會更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