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詐騙集團去年轉進南歐人口僅62萬人的小國蒙特內哥羅設立機房,約3個月即對中國民眾詐騙了6億3千多萬元﹔今年1月蒙國與台灣警方司法互助,一舉搗破3個機房,並移交台灣檢警92名集團成員及証物。
該詐騙集團由王姓男子及綽號「傑董」、「阿豪」等人於去(108)年初共謀於南歐的蒙特內哥羅(Montenegro,又稱黑山共和國)成立詐欺話務機房,計畫對中國大陸地區人民進行詐欺﹔由「傑董」擔任金主,提供營運所需之資金,王男則擔任成立境外機房據點、招募機房人員、採買出國機票及在機房現場管理等工作;另外,由陳男則負責採買機房運作所需之手機等電信設備,並於臺中市承租辦公室作為據點,作為成員出境前集合、行前說明、及發放工作手機之場所﹔集團成員分批分散至泰國、土耳其、比利時、法國等地再轉進蒙國會合,以避開警方注意。
王男在蒙國設立2處機房,108年10月間開始運作詐騙,隔月另一個詐騙集團的吳姓男子結束在法國的詐騙機房,也飛來蒙國與王男等人合作成立第3機房﹔詐騙手段為假冒通信管理局人員,佯稱被害人身分遭人冒用,並協助轉給公安局;2線機手再假冒公安,謊稱被害人身分資料遭犯罪集團使用在洗黑錢,被害人需提供匯款資料以證明清白;3線機手則假冒公安隊長或檢察官提供「公證帳戶」供被害人匯款。
3個機房成立約3個月的時間,即詐騙中國2千多人,金額高達新台幣6億3千多萬元﹔今(109)年1月8日蒙國與台灣警方司法互助,會同台灣警方查獲機房並逮捕92名成員,並將人犯、証物移交台灣台中檢方偵辦。案經台中地院審結,依組織犯罪條例、詐欺等罪分別將王姓、陳姓、謝姓、莊姓、張姓、吳姓等6名為首份子分別判處應執行4年至5年6月徒刑,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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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男在蒙國設立2處機房,108年10月間開始運作詐騙,隔月另一個詐騙集團的吳姓男子結束在法國的詐騙機房,也飛來蒙國與王男等人合作成立第3機房﹔詐騙手段為假冒通信管理局人員,佯稱被害人身分遭人冒用,並協助轉給公安局;2線機手再假冒公安,謊稱被害人身分資料遭犯罪集團使用在洗黑錢,被害人需提供匯款資料以證明清白;3線機手則假冒公安隊長或檢察官提供「公證帳戶」供被害人匯款。
3個機房成立約3個月的時間,即詐騙中國2千多人,金額高達新台幣6億3千多萬元﹔今(109)年1月8日蒙國與台灣警方司法互助,會同台灣警方查獲機房並逮捕92名成員,並將人犯、証物移交台灣台中檢方偵辦。案經台中地院審結,依組織犯罪條例、詐欺等罪分別將王姓、陳姓、謝姓、莊姓、張姓、吳姓等6名為首份子分別判處應執行4年至5年6月徒刑,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