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但是兩人的終身大事,也代表兩個家庭的結合,除了雙方情投意合之外,過程中往往會因為身邊人遇到許多問題。就有位男網友透露,女友媽媽要求他簽訂婚前協議,協議上載明婚後所有支出由男方全額負擔等條款,讓他覺得很不合理,但女友媽媽卻不願退讓,讓他不禁高喊要為此「去分手嗎?」引發熱議。
有網友在臉書粉專《靠北女友my girl》投稿發文,透露自己跟女友交往3年,最近進入論及婚嫁的階段。結果女友媽媽拿出一紙婚前協議書給原PO,內容包括:
待男女雙方結婚後,所有支出由男方全額負擔。女方工作收入歸女方所有,男方不得要求使用。婚後女方可共享男方名下財產,離婚後亦可得到一半權益。
原PO直言還有其他條款,但光是上述幾項就已經無法接受,但女友卻說「只是讓媽媽安心的程序,她婚後不會這麼做的」。原PO當然不放心,畢竟白紙黑字一簽下去恐怕就覆水難收。於是回家跟自己媽媽商量,結果原PO媽媽就修改協議內容,變成男女雙方家庭負擔由兩人薪水共同支付,每月剩餘金額依收入按比例退還雙方,由雙方各自運用,不得過問。
但這一改女友媽媽又不滿意了,在雙方家長見面的時候直接挑明了說,「只是怕女兒遇到不負責任的男人,絕對不是要騙你的錢」,而原PO媽媽則當場反嗆「妳怕妳女兒碰到不負責任的男人,我也怕我兒子碰到水性陽花愛慕虛榮的女人」,雙方不歡而散。原PO媽媽勸他分手,「你年薪160幾萬不需要娶一個擺明想當少奶奶的女人」,原PO不禁苦惱直呼,「我很愛我女友,但我也沒辦法接受她媽媽的條件,我真的要去分手嗎?」
戲劇化的遭遇讓網友看傻,紛紛留言回覆說,「婚姻有雙方家長介入的都很搖頭,因為婚姻自己怎麼經營其實也只有雙方最知道」、「你女友的想法呢?感情是你們兩個的事情,如果沒有能力維繫自己的情感,我想還是別承擔這麼大的責任比較好」、「女方的媽媽要趁你們愛還在的時候,立下不公平條約,因為有愛,你們雙方都不覺得紙上的事情會發生;你的媽媽卻是看到了當愛不在的時候,這樣的條約會讓你多難受,所以做了塗改」、「你折衷各方意見也去寫一個自己能接受的版本,說不定就好了,協調妥協就是溝通的藝術也適用於婚姻」、「很簡單,夫妻財產分開制,各自擁有各自財產」。(編輯:倪浩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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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男女雙方結婚後,所有支出由男方全額負擔。女方工作收入歸女方所有,男方不得要求使用。婚後女方可共享男方名下財產,離婚後亦可得到一半權益。
原PO直言還有其他條款,但光是上述幾項就已經無法接受,但女友卻說「只是讓媽媽安心的程序,她婚後不會這麼做的」。原PO當然不放心,畢竟白紙黑字一簽下去恐怕就覆水難收。於是回家跟自己媽媽商量,結果原PO媽媽就修改協議內容,變成男女雙方家庭負擔由兩人薪水共同支付,每月剩餘金額依收入按比例退還雙方,由雙方各自運用,不得過問。
但這一改女友媽媽又不滿意了,在雙方家長見面的時候直接挑明了說,「只是怕女兒遇到不負責任的男人,絕對不是要騙你的錢」,而原PO媽媽則當場反嗆「妳怕妳女兒碰到不負責任的男人,我也怕我兒子碰到水性陽花愛慕虛榮的女人」,雙方不歡而散。原PO媽媽勸他分手,「你年薪160幾萬不需要娶一個擺明想當少奶奶的女人」,原PO不禁苦惱直呼,「我很愛我女友,但我也沒辦法接受她媽媽的條件,我真的要去分手嗎?」
戲劇化的遭遇讓網友看傻,紛紛留言回覆說,「婚姻有雙方家長介入的都很搖頭,因為婚姻自己怎麼經營其實也只有雙方最知道」、「你女友的想法呢?感情是你們兩個的事情,如果沒有能力維繫自己的情感,我想還是別承擔這麼大的責任比較好」、「女方的媽媽要趁你們愛還在的時候,立下不公平條約,因為有愛,你們雙方都不覺得紙上的事情會發生;你的媽媽卻是看到了當愛不在的時候,這樣的條約會讓你多難受,所以做了塗改」、「你折衷各方意見也去寫一個自己能接受的版本,說不定就好了,協調妥協就是溝通的藝術也適用於婚姻」、「很簡單,夫妻財產分開制,各自擁有各自財產」。(編輯:倪浩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