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日高中實驗教育的自學生上傳學習歷程檔案的相關程序,教育部今(2)日表示,包括自學生在內的實驗教育學生,適用教育部訂定的專屬作業要點,有專屬的檔案上傳平台與資料庫,上傳件數及作業模式與一般學生相同,差別僅在自學生的課程學習成果認證是由實際授課的「實驗教育辦理者」負責。國教署未來也將持續辦理分區說明會,讓實驗教育學生、教師、家長都充分了解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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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教署表示,為保障高中教育階段的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以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即自學生)的學習權利,在新課綱上路後能順利準備並上傳學習歷程檔案,教育部訂有作業要點,並建置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平臺、學生學習歷程資料庫,供實驗教育辦理者及實驗教育學生上傳學習歷程檔案。

而在上傳項目和件數方面,一般生和自學生的上傳規範均相同,每年可勾選上傳至多6件學習成果,及至多10件多元表現作品,以利日後申請大學入學的資料準備,此外,不論哪種型態的高中生,如未上傳學習歷程檔案,或學生因故無法使用或選擇不運用學習歷程檔案,仍可採現行PDF 檔案制度上傳備審資料,報考大學權益不受影響。

教育部表示,高中教育階段的實驗教育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平台,目的在於回應實驗教育的多元課程,呈現學生的學習成果,是實驗課程成果的最好證明,也是學生個人特色和適性學習軌跡的最佳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