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年7月3日,台南市新營區發生的殺鄰凶殺案,釀一死一傷悲劇,台南地方法院今(17)日開庭審理,凶嫌陳建松家屬籌得100萬,當庭提出欲彌補死者家屬,惟死者家屬擔心若接受,恐影響法官處刑之裁量,當場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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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傳喚前里長黃彩月出庭作證,據黃彩月證稱,擔任里長時曾2次前往陳嫌家,處理陳嫌與陳姓死者的口角糾紛,黃彩月指出,她到場時,雙方就沒什麼爭吵,但她曾對陳姓死者說過,「不要再吵架了」,陳嫌也坦承,其母常與陳姓死者發生爭執,由此可見陳嫌與死者的確早有嫌隙。

法警將陳嫌帶至法庭,陳嫌見到母親,當場痛哭,陳嫌母親也難過地哭了出來,陳嫌坦承其犯行,並表示「我知道我錯了,我要道歉」,法官問陳嫌是否仍不甘願?陳嫌否認。

陳嫌律師表示,當晚案發後,警方到場僅聽聞是隔壁鄰居所殺,並未指明是陳嫌犯案,陳嫌隨後投案,符合自首。陳嫌犯罪動機係因一時衝動,但陳嫌的確造成死者家屬相當大的傷害,也造成無法彌補的錯誤,對此,陳嫌並不爭執,被害人不諒解,陳嫌可以理解。

陳嫌律師指出,在可以盡力彌補的範圍,陳嫌願意去做,陳嫌家屬已借得100萬,希望給死者家屬一些實質的彌補,而這100萬的彌補,與和解無關,死者家屬當場拒絕,認為若接受這100萬,恐影響法官量刑。

死者妻子蕭女聲淚俱下,「陳嫌說很久沒看到母親,那我呢?我是永遠見不到先生、永遠聽不到聲音,陳嫌有什麼誠意?沒有!」,蕭女還怒斥,「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什麼冤仇,要殺死他?鄰居那麼久,下得了手?他沒悔過之心,沒誠意」,蕭女求審判長判重一點。

檢察官認陳嫌行凶手段殘忍,建請法官從重量刑,判處陳嫌無期徒刑。陳嫌2度起身向死者妻子及家屬90度鞠躬道歉,並向法官求情「判輕一點」,開庭結束,法官特別容許陳嫌與其母親說話,短短的5分鐘,陳嫌與其母兩人都泣不成聲,陳嫌請母親要好好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