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上,不少人抱持著低調處事、謙遜有禮的態度經營和同事、主管的感情,不過,或許是時間或個人關係導致不愉快的事情漸漸出現,對此,也有一名女網友表示,有位女同事竟然在上班時拿出「電子煙」直接吞吐,讓她超傻眼,貼文一出,引起熱議。
該名女網友在PTT以「在辦公室公然抽電子煙,會很誇張嗎」為題,表示她在上一份工作時,遇到一位女同事,是一名老鳥,但是常常上班工作到一半,竟然就直接拿起電子煙在辦公室吞吐。
貼文一出,引起網友熱議,「這可以檢舉吧」、「超級誇張」、「會,而且厭惡」、「辦公室不能抽煙喔,請報警」、「扯到爆」、「當然,很不尊重其他人」、「我也有遇過,真的神煩,還好他最後被開除了」、「很扯好嗎」。
而目前菸害防制法所規定的禁菸場所有:(1)醫療機構、高中以下學校、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製造儲存或販賣易燃易爆物品之場所為「室內、戶外全禁菸」;(2)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及其他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公眾休閒娛樂場所為「室內全禁菸,戶外指定區吸菸」;(3)供公眾休閒娛樂使用之室內場所、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為「室內全禁菸,戶外未禁菸」。
而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WHO FCTC)菸草減害專家王郁揚也表示:「世界衛生組織最新公佈資料建議電子煙與加熱菸應用菸草產品進行規管,除防範未成年人取得外,在禁菸區也一律禁止使用電子煙、加熱菸產品。(編輯:郭佩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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