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境內與雲林古坑等地有廠房、土地遭人棄置大量廢五金、廢電線纜等廢棄物,彰化地檢署組成專案小組偵辦,循線查獲不肖環保掮客葉男、地主王男、黃女等5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今(6)日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將葉男限制住居、黃女20萬元交保,王男聲押後法院裁定3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檢方調查發現,葉男並未向主管環保機關申請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卻以每個月2萬元至9萬元不等租金,向王男等多名地主承租鹿港鎮內多處廠房,再以每公噸500元至5000元成本,收購電纜線PVC廢料、廢五金等,非法處理售出牟利後,再將剩餘的廢料載運至租用的廠房空地丟棄,嚴重汙染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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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署獲報,指多處土地、廠房,遭棄置大量廢五金廢塑料等事業廢棄物,遍及鹿港、二林、芳苑,和雲林縣古坑鄉等地多處廠房、空地,遭棄置事業廢棄物數量高達數千公噸,專案小組偵辦發現葉姓環保業者與王男、黃女等多位地主租地,將其事業廢棄物運至租地廠房棄置,而地主顯然知情,甚至「罕見」配合棄置,以賺取每年數百萬元租金。
檢方調查發現,葉男並未向主管環保機關申請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證,卻以每個月2萬元至9萬元不等租金,向王男等多名地主承租鹿港鎮內多處廠房,再以每公噸500元至5000元成本,收購電纜線PVC廢料、廢五金等,非法處理售出牟利後,再將剩餘的廢料載運至租用的廠房空地丟棄,嚴重汙染環境。
彰化地檢署表示,經查發現,葉姓環保業者(49歲)以每月2至9萬元租金,向王男(54歲)、黃女(48歲)等地主承租廠房空地,再以每公噸500元至5000元等價格,收購PVC廢料及廢五金等事業廢棄物,經非法處理售出牟利後,將其處理過後的廢五金、廢電線電纜、廢塑膠等事業廢棄物載運至承租的廠房空地上棄置,初估棄置廢物高達數千公噸,約3800個太空包。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該案葉姓環保業者,不法牟利後將事業廢棄物以太空包裝袋進行棄置,如此細膩手法相當罕見,不免有規避「亂丟垃圾」之嫌,甚至以高租金找來願意「配合」的地主,假裝回收廢棄物堆置,但法網恢恢,仍被眼尖民眾識破,進而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