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公園溜冰場危機四伏,市議員張家銨指出,目前全台中在公園內溜冰場共有46座,然而這些溜冰場除地板材質、大小皆都不同,甚至高達8成溜冰場燈光照明不足,因此,孩童若不經意入場溜冰,摔傷時容易造成嚴重的破皮流血,她要求,建設局應盤點全市在公園內所設置溜冰場規格是否合適,並且盡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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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議會今(6)日進行都建水業務質詢,張家銨表示,根據市府建設局資料目前全市共46座在公園內溜冰場,然而46座溜冰場地板的材質竟都不同,有磨石子、壓克力、水泥地等,許多場地規格不適,甚至將近有8成溜冰場燈光照明不足,容易造成孩童溜冰時摔傷另外,也提到,10月21日向建設局書面質詢,有關全臺中公園之溜冰場數規格、設施等相關資料,然而直到今(6)日才回覆,痛批整個建設局螺絲鬆了掉滿地。

張家銨指出,以我選區大肚、烏日、龍井的溜冰場共4座,烏日運動公園溜冰場、龍井中興橋下溜冰場、大肚日光郡社區廣場溜冰場,及日前拆除龍井中央路轉觀光路河堤邊。然而這些場地不僅尺寸及規格完全不正確、地板皆為磨石子地、場地皆為方形易造成轉角堆積灰塵、夜間照明不足、欄杆過高過低等缺失等。

張家銨呼籲,市府在建置溜冰場時不論工程大小,應符合在地需求及運動空間專業考量,也提醒在規劃溜冰場時應了解現況,並邀請專家評估聽取建議是否符合民意,進而提升溜冰場品質。並建議市府建設局應盤點先期在公園內所建置的溜冰場規格是否適當,若不符合應盡速改善,避免孩童使用時的意外發生,及降低民眾場地使用意願。

建設局表示,台中市公園內溜冰場普遍為早期建置,當時均依現場環境並考量安全而建置,然而隨著現況規範改變,建設局將持續依使用需求及現有規範,加強溜冰場照明設施及鋪面安全;此外,公園內溜冰場多屬休憩娛樂使用,並非專業競速(技)型溜冰場,呼籲民眾避免作為專業競速使用,維護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