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十多年漫長的打拚,高雄流行音樂中心今(6)日晚間將進行測試照明工程,高市文化局表示,從最早的「南流」、「流音」、「海音」到現在的「高流」, 每一次的改變,都代表著一個談判、折衝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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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流行音樂中心從最早的「南流」、「流音」、「海音」到現在的「高流」,
▲高雄流行音樂中心從最早的「南流」、「流音」、「海音」到現在的「高流」, 每次改變都代表著一個談判、折衝的過程。(圖/高市文化局提供)
2003年政府推動「五年五千億新十大建設」,國際藝術及流行音樂中心為計畫之一,在規畫中一開始訂定了北部、南部流行音樂中心的興建計畫,當時「北流」、「南流」是慣用的計畫簡稱,2008年北部流行音樂中心啟動施工,2009南部流行音樂中心的興建計畫更名為「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計畫案。

▲「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獲文化部與行政院支持,增加經費15.06億元,預算總經費才調整至69.56億元。(圖/高市文化局提供)
▲「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獲文化部與行政院支持,增加經費15.06億元,預算總經費才調整至69.56億元。(圖/高市文化局提供)

高雄市文化局指出,2007年行政院通過於高雄港16、17號碼頭興建流行音樂中心,總預算約40億元,2008年馬政府時,交通部發函給當時文建會,認為16、17號碼頭腹地太小,且是現役碼頭有航商使用,會影響高雄港的營運,當時市長陳菊率領局處首長在高雄港畔靜坐抗議,高雄市多個藝文團體及民眾也到場聲援。

時任高雄市副市長的文化部長李永得、與時任文化局長的副市長史哲,積極與各部會溝通協調、爭取建設,經過多次會議討論、談判與折衝,中央在2009年更改原本高雄流行音樂中心的規畫,需加入海洋文化推廣與展示功能,並異動興建地點至高雄港11至15號碼頭後才得以核定。

文化局表示,為讓流行音樂中心能夠專業營運,符合市場特性與彈性運作,高雄市政府2018年1月1日正式成立「行政法人高雄流行音樂中心」,並以此開始進行視覺辨識系統設計,不過,在該名稱產生過程中充滿談判、折衝,至今興建計畫依然是以「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為名,但「行政法人高雄流行音樂中心」將成為未來的主要營運單位。

啟動施工後的「海洋文化及流行音樂中心」,因設計特殊,施工難度高,加上近年音樂展演形式進展,流行音樂中心所需的設備也得與時俱進,史哲與當時的文化局長尹立,再次向文化部爭取經費,獲文化部與行政院支持,增加經費15.06億元,預算總經費才調整至69.56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