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指揮斗南警分局等警調單位,23日傍晚攻堅大埤鄉獨棟透天厝,破獲蕭姓主嫌為首的詐騙機房,當場查獲涉嫌9男3女,以及查扣相關證物,並因有逃亡、湮滅證據和串供之虞而聲請拘押。
以蕭姓主嫌為首的詐諞集團,9男3女共12人成員,因2019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返臺後,自今(109)年7月間起,在雲林縣大埤鄉民族路承租獨棟三層樓透天厝設立電信機房,其外觀氣派貌似豪宅,左鄰右舍都是空屋,屋主住在北部少有人進出,加上門窗玻璃都是暗色,附近進出農作的民眾都以為是無人居住的空屋,直到23日傍晚,才突然看到多輛車和大群人在屋前屋後出入,還以為是來看這棟價值2500萬元的法拍屋,沒想到竟是檢警查獲專門詐騙大陸地區民眾財產的犯罪機房。
由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朱啟仁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雲林縣調查站組成專案小組聯合偵辦,並協同新竹市刑大科偵隊、電信警察大隊第2大隊及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等專案小組蒐證後,在23日傍晚大動作前往搜索攻堅,當場查獲蕭嫌等9男3女共12人到案,現場查扣筆記型電腦、行動電話手機、監視器及被害者個資等電磁紀錄等證物。
該詐騙機房是由集團首腦以高價承租高價的獨棟透天厝,物內裝潢設備相當豪華舒適,外觀則因久未修剪庭院樹木而成為自然隱蔽屏障;集團成員進駐後如同入闈場不得外出,僅由一人外出採購供應成員三餐和所需的用品,其成員多是2、30歲的男女年輕人,每天利用二類電信架設網路託撥系統,向不特定大陸地區省分發送已核撥醫療保險費之不實語音詐騙簡訊,誘使大陸地區民眾回撥後,由集團成員假扮中國醫保局人員虛偽核對基本資料並套問被害人身份,待被害人表示未申辦醫療保險費後,再向民眾表示其已涉及醫療保險詐欺刑責,將面對法律追訴,如能主動將上述已核撥之款項匯回,醫保局將不予追究,致使被害人心生恐懼而陷於錯誤判斷,將款項依集團成員指示匯入該詐欺集團指定的人頭帳戶內,因而蕭姓等12位被告經偵訊後,涉嫌觸犯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行同一詐欺犯罪之虞,因而向法院聲請羈押。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表示,詐騙集團常以工作「高薪、輕鬆」為由,吸引年輕人加入從事不法行為,藉此呼籲國人求職時必須謹慎,注意切勿貪圖高薪,從事非法工作、誤入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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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朱啟仁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雲林縣調查站組成專案小組聯合偵辦,並協同新竹市刑大科偵隊、電信警察大隊第2大隊及雲林縣警察局斗南分局等專案小組蒐證後,在23日傍晚大動作前往搜索攻堅,當場查獲蕭嫌等9男3女共12人到案,現場查扣筆記型電腦、行動電話手機、監視器及被害者個資等電磁紀錄等證物。
該詐騙機房是由集團首腦以高價承租高價的獨棟透天厝,物內裝潢設備相當豪華舒適,外觀則因久未修剪庭院樹木而成為自然隱蔽屏障;集團成員進駐後如同入闈場不得外出,僅由一人外出採購供應成員三餐和所需的用品,其成員多是2、30歲的男女年輕人,每天利用二類電信架設網路託撥系統,向不特定大陸地區省分發送已核撥醫療保險費之不實語音詐騙簡訊,誘使大陸地區民眾回撥後,由集團成員假扮中國醫保局人員虛偽核對基本資料並套問被害人身份,待被害人表示未申辦醫療保險費後,再向民眾表示其已涉及醫療保險詐欺刑責,將面對法律追訴,如能主動將上述已核撥之款項匯回,醫保局將不予追究,致使被害人心生恐懼而陷於錯誤判斷,將款項依集團成員指示匯入該詐欺集團指定的人頭帳戶內,因而蕭姓等12位被告經偵訊後,涉嫌觸犯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行同一詐欺犯罪之虞,因而向法院聲請羈押。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表示,詐騙集團常以工作「高薪、輕鬆」為由,吸引年輕人加入從事不法行為,藉此呼籲國人求職時必須謹慎,注意切勿貪圖高薪,從事非法工作、誤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