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發生許多不肖業者將中國製造的醫療、非醫療口罩充當MIT口罩的事件,其中竟也有「國家口罩隊」成員,重創台灣人對國家口罩對的信任與信心,進而影響國家防疫能量。對此,民進黨立委何志偉今(2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由於《藥事法》對「不良醫材」的定義僅限於「使用時易產生危險」,而他也將提案修法,將抽換、參雜不良醫材一並列入規定,嚴懲魚目混珠的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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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偉表示,《藥事法》第23條中,關於不良醫材的定義,僅限於使用時易生危險、可損傷人體或使診斷發生錯誤者、亦或是含有毒質或有害物質,致使用時有損人體健康者、超過有效期間或保存期限者、性能或有效成分之質、量或強度,與核准不符者。並未針對「混充者」做出規範。

對此,何志偉表示,將提案修正《藥事法》第23條,將他人產品抽換或摻雜者列入不良醫材。未來若再有不肖廠商魚目混珠,衛生福利部將可視其情節重大廢止藥物許可證、藥物製造許可及停止其營業。何志偉重申,口罩國家隊的成功不只是因為有政府,更可貴的是背後有無數的人力物力為國家挺身而出的團結,破壞國家防疫能量、摧毀國人對防疫信心是絕對不能容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