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勢性侵害」案件層出不窮,日前在新北市衛生局所發生的林姓女員工跳樓自殺悲劇,再度引發社會對「權勢性侵害」關注。民進黨立委范雲今天(4日)指出,目前適用的刑法第228條刑度明顯低於其他性侵害罪,因此她將提案,「拉齊刑度上限」,更新增「求職」、「信仰」、「指導」等樣態,以保護每個受害者。
關於權勢性侵害,現行刑度只有「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低於其他性侵害罪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常成加害人利用脫逃更重刑罰的途徑,為此,范雲提出刑法第228條的修法版本。
范雲指出,修法除了「拉齊刑度上限」,明訂刑度為「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外,更透過實際案例分析,新增「求職」、「信仰」兩種關係,以及「指導」、「運用」兩種型態,讓補習班老師對學生、機構主管對員工、教練對選手等「權勢性侵」等狀態都能明確適用。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權勢性侵害案件,表面上可能沒有強力抗拒,但事實上是受權力壓迫的心理制約,所以沒有逃離,在這樣情況下,法律給予太輕刑度,不但沒有保護被害人,更是種壓迫不公平,勵馨支持提案能打破責怪被害人的慣性。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林志潔、律師李晏榕也認同修法,李晏榕指出,因為有上下關係,很難讓被害者揭露,此外,揭露後還可能面臨同儕壓力;林志潔提及,權力是無形的,權勢性侵被害人污名化問題更為嚴重,因此,她贊同修法將權勢性侵刑度拉寬。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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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雲指出,修法除了「拉齊刑度上限」,明訂刑度為「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外,更透過實際案例分析,新增「求職」、「信仰」兩種關係,以及「指導」、「運用」兩種型態,讓補習班老師對學生、機構主管對員工、教練對選手等「權勢性侵」等狀態都能明確適用。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權勢性侵害案件,表面上可能沒有強力抗拒,但事實上是受權力壓迫的心理制約,所以沒有逃離,在這樣情況下,法律給予太輕刑度,不但沒有保護被害人,更是種壓迫不公平,勵馨支持提案能打破責怪被害人的慣性。
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林志潔、律師李晏榕也認同修法,李晏榕指出,因為有上下關係,很難讓被害者揭露,此外,揭露後還可能面臨同儕壓力;林志潔提及,權力是無形的,權勢性侵被害人污名化問題更為嚴重,因此,她贊同修法將權勢性侵刑度拉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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