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台南市警方將於全市易肇事及違規路口,同步強力執法1個月,執法重點為「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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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台南市109年1至7月行人A1類死亡交通事故12人,其中肇因包含行人跨越馬路未注意左右來車、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禮讓行人等,造成行人送醫急救後不治死亡,導致不可挽回悲劇,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呼籲,請駕駛人多注意,多一分禮讓,少一件事故。

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日前特於交通尖峰時段,在台南市市交通事故前十大事故路口之一的健康路、南門路口,進行路口安全大執法宣導,向路過的行人與騎士宣導,自9月1日起將於全市易肇事及違規路口同步強力執法1個月。

▲向民眾宣導行人正確橫越行穿線(斑馬線)的方式。(圖/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向民眾宣導行人正確橫越行穿線(斑馬線)的方式。(圖/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提供)
警方說明執法三大認定原則,路口無人指揮時,汽機車在行人穿越道上,需距離行人3公尺,低於3公尺可取締;若行經行人穿越道,不聽指揮強行通過,將直接認定違規;執法時會盡量攔停告知用路人違規,若不聽指揮衝過去,可逕行舉發。

警方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要養成「路口慢看停」觀念,接近路口,減慢速度;隨時擺頭察看左右後方有無人車;暫停,讓行穿線(斑馬線)的行人先行,以加強車輛與行人守法觀念,才能減少路口事故發生。

交通警察大隊特別提醒,行人正確橫越行穿線(斑馬線)的方式,即「停、看、轉、揮、動」。「停」-停人行道不強行;「看」-看看號誌小綠人;「轉」-轉左轉右等車停;「揮」-揮手微笑表謝意;「動」-動身起步快步走。也提醒機車騎士,騎車遵循號誌標線及禮讓行人、行人絕對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