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檢察官黃銘瑩偵辦前市議員涉嫌詐領助理費案,查出前副議長曾順良涉嫌在任內,以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約400萬元檢察官訊問後,認曾順良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知100萬元具保,另3名助理各10萬元具保。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檢察官黃銘瑩接獲台南市調查處提報,指前台南市議員曾順良於大台南市第1、2屆議員任職期間,以人頭助理詐領助理費,即指揮市調處進行蒐證,經長期蒐證後認時機成熟,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

台南地檢署昨(27)日搜索曾順良及接棒擔任議員的兒子曾信凱服務處等13處所,並傳喚曾順良及助理等14人到案說明,依據本次執行所得之相關事證,初步認定被告曾順良涉嫌以人頭助理詐領400萬元的助理費,檢察官訊問後認曾順良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諭知100萬元具保另蕭女、許女、潘男等3名助理,則分別諭知10萬元具保。   

今年65歲的曾順良,曾擔任改制前的台南市第15、16屆議員,以及改制後的台南市第1、2屆議員,並擔任第15屆台南市議會副議長、無黨團結聯盟總召,他的兒子曾信凱已接棒當選市議員。

台南地檢署日前獲報,指曾順良借用個人名義,涉嫌製作不實聘書、台南市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表等資料,並檢附個人薪資帳戶存摺影本,向市議會申請公費助理補助費;不知情的市議會承辦人員形式審查相關文書後,除依申請資料輸入電腦外,也按月撥付助理補助費用及年度春節慰勞金。

初步統計,曾順良向市議會詐領的改制後1、2屆議員助理補助費每月約4萬多元,8年計約4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