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遭槍擊案,劉嫌投案後一開始不願意接受偵訊,等到律師到場後,他才供稱向警方供稱,因為館長開直播羞辱他,嗆他性騷擾,要求100萬民事賠償,又被館長粉絲肉搜,騷擾他和家人,心生不滿才會開槍。
根據了解,劉嫌案發後一整晚都在找律師,最後找了伯衡法律事務所的陳姓男律師和郭姓女律師到警察局辯護,在律師到場的情況下,劉嫌才願意接受偵訊。
據悉劉嫌偵訊時忿忿不平,透露館長前兩天開直播,質疑劉嫌對他性騷擾,要求劉在3天內道歉,並且民事求償1百萬,嫌犯認為被館長羞辱,才會心生不滿。
劉嫌供稱,在館長直播後,他遭到對方粉絲肉搜,他本人和家人都受到騷擾,犯案當時喝了不少酒,開槍時沒有想太多,朝館長開了3槍,邊開槍邊往後退,最後小跑步回到計程車上,隨即乘車前往派出所投案。
對於敏感的槍枝來源,劉嫌一開始不願交代細節,後來才供稱是朋友借放在他家,已經放了很長一段時間﹔警方初步調查,劉嫌高中肄業,目前無業,與父母同住內湖,下面還有個弟弟,警方在案發後通知家屬,但家屬不願意前往警局探視。
根據警方調查,劉嫌交出的犯案槍枝疑似為以色列所製,俗稱「沙漠雛鷹」的傑里科941手槍,由於槍枝疑似有改造痕跡,警方還要再鑑定,確認是否為制式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