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已進入高齡化及少子化社會,養兒恐難防老。清華大學科技管理學院榮譽講座教授張金鶚表示,現在年金被砍的一大堆,年輕人也可能連自己都養不起,加上政府長照政策有限,基本上老了還是靠自己養,不能相信政府會照顧你,尤其很多人努力一輩子買了房子,老了與房子相伴,因此他支持「以房養老」,除目前銀行推出的「以房養老」貸款之外,也鼓勵「社會照護」方案,將不動產捐贈給社福團體,由社福團體來照顧晚年,還可兼做公益,他更呼籲政府推動「以房養老條例」,提高政策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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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金鶚說「基本上我支持一定要以房養老!」現在年金被砍的一大堆,坦白講年輕人自己都養不起了,也沒錢給自己的父母,加上政府長照政策也有限,所以基本上要靠自己養,不能相信政府會照顧你,自己要努力一點,可是年紀大了沒有收入,努力了一輩子可能就只有房子,因此「以房養老」是他一直想要推動的政策。

他提到目前「以房養老」大概有3類,第一類就是以銀行為主體的「逆向抵押貸款方案」,把房子抵押給銀行,銀行把借錢給你,這好處是房子還是你的,將來往生後,只要子女把錢還掉,還是可以繼承房子,這也是國外普遍的做法。但目前台灣在這方面還沒有太多經驗,加上政府也擔心「以房養老」有些風險,像是長壽風險,貸款的錢可能不夠用。還有房子可能因時間關係縮水,貸款成數可能偏低,還有利率風險等,因此有些人覺得誘因不大,但好處房子還是你,子女還錢後,還是可以繼承這房子。

如果覺得房子抵押貸款成數太低,張金鶚說還可學國外或現在台灣以壽險業者為主體的「售後租回年金方案」。由於「以房養老」的精神就是「在宅老人、尊嚴生活」,而售後租回,每月扣掉房租,還可拿到一筆錢並可透過信託等方法加運用,但目前國內壽險業還沒有這類案,主要覺得風險太高,主管機關對於是否開放壽險業承做也有些考量,但商業不動產部分已在做。

第3類則是以社福機構為主體的「社會照護服務方案」,也可說是公益型的「以房養老」,將不動產捐贈給社福機構,再由社福團體協助照顧生活起居等,社福團體亦能利用此房產作為據點,繼續推動公益,讓社會受惠,這也張金鶚最推崇的方式。他覺得這「利人利己」,基本上某程度有社福機構照顧生活又可做公益,這是很棒的事,目前國內也有2、3個案例,而對於沒小孩的他,張金鶚說,他將來也希望自己可以這樣做。

確實,銀行還未推動「以房養老貸款」之前,伊甸基金會在2004年至2013年間就接受時年72歲的郭先生委託,以捐贈房舍兼顧安養的方式與伊甸合作,預先安頓自己的晚年生活,並透過社福團體將愛心擴及更多弱勢朋友。

▲全台首例附負擔捐贈以房養老郭老先生的外甥女婿分享當初與伊甸接觸過程。(圖/資料照,伊甸基金會提供)
▲全台首例附負擔捐贈以房養老郭老先生的外甥女婿分享當初與伊甸接觸過程。(圖/資料照,伊甸基金會提供)
由於郭老先生沒有子女,他希望將房子捐贈給伊甸,但要求在他身故前,保有房子使用權,當他生活無法自理時,由伊甸照顧。伊甸接受了捐贈,照顧陪伴郭老先生8年,其間伊甸除了定期面訪和電訪,郭老先生需要就醫住院、請看護,或一度轉住養老院,都由伊甸人員陪同。而郭老先生辭世後,伊甸把老先生捐贈位於南海路的房子,轉做愛心棧,提供偏遠地區重症病患北上就醫時的住宿。

郭老先生的案例事隔多年後,伊甸在2017年接下木阿姨的服務案,並在2019年10月通過「附負擔捐贈以房養老服務辦法」,正式啟動伊甸的以房養老服務。

不過,張金鶚認為目前台灣很多法令都是互相競合,一直希望政府能推「以房養老」條例,透過第三方公正制度納含金融、物管、社福等規範,保障雙方權利,也能增加一般社會大眾對此方案的信任,使老後生活的選擇更多元,政策推動也會更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