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遠洋漁船先前因虐待漁工事件而遭到調查,根據美國政府單位及外媒報導,掛籍萬那杜、實為台灣擁有的遠洋漁船「大旺號」因而被禁止停靠在美國港口,暫時不能進口其漁獲到美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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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美國海關及邊際保護局( 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簡稱 CBP )官網公告,基於對「大旺號」有強迫勞動、人身暴力、債務束縛、扣留工資、不當的生活和工作條件等情事,禁止該船隻進口漁獲入美,以確保與美國有關的供應鏈是建立在維護道德、人道的目標上,除非該船隻能提供證據證明其產品並非透過不當奴役勞工來生產。

CBP 強調,會致力於識別、防止任何以強迫勞動製造的產品進入美國,以維持美國國內的公平競爭環境,也歡迎任何持有證據的人士透過電子郵件或電話與 CBP 聯繫。

《美聯社》報導稱,全球捕魚業多年來一直有不當對待勞工的困擾,為了遏止該類行徑,美國國會在 2016 年授予行政機關更多權限予以抵制。報導引述「大旺」漁船上的外籍漁工曾向綠色和平組織透露的內容,自己被迫每天工作 22 小時,還經常被毆打虐待,船上的飲食品質不但差,份量也很不足,甚至還曾有人遭毆打後死亡;而台灣政府的調查人員則在獲報後已展開調查。

報導並指出,「大旺」號的漁獲是美國鮪魚罐頭大廠「大黃蜂食品 」( Bumble Bee Seafoods )今年的主要供應者,而這間北美地區知名多品牌水產公司於今年 1 月底被台灣的豐群水產股份有限公司( FCF )收購。不過在美國海關最新針對「大旺號」的禁令中,並未特別提及前述 2 間公司。

先前綠色和平組織曾稱,外籍漁工疑遭不當對待的大旺與金春 12 號船是掛籍在萬那杜,但像這類的「權宜船」( Flag of Convenience ,簡稱 FOC )表面上是外國籍,實際卻是臺灣人經營,之所以選擇註冊在不同國家、掛上他國船旗,並屬於他國管轄的船隻,主要是因註冊費用低廉、可以低稅甚至免稅,並自由聘僱廉價勞工,通常管理鬆散,也沒有能力及意願執行國際漁業管理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