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國會助理陳惟仁、林雍達,涉嫌為中國對台情蒐人員、發展組織,刺探國民黨、總統健保資料、民進黨總統選舉等資訊。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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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指出,陳惟仁、林雍達在2012年間前往澳門,與中國情報人員「黃冠龍」會談後,2012至2016年間在台發展組織,並收受金額不等的工作費。陳惟仁於2014年間知道時任新聞記者的李易諴有資金需求,安排李到廣州與「黃冠龍」會面後,將其吸收為組織成員。

檢方表示,「黃冠龍」於104年間指示陳惟仁物色、引介中國國民黨黨工到中國,陳惟仁於2017年1月起密集聯繫國民黨張姓前國會助理,邀約赴中。張男同年3月間2度赴澳門、廣州與「黃冠龍」等人見面,並口頭說明國民黨內部資訊後,隨後未與陳男等人往來。

陳惟仁另於2016年透過張男結識國民黨國政會陳姓助理,佯以支付新台幣20萬元報酬,要陳男蒐集國政會內部關於國共論壇等內部非公務機密資料,交給陳惟仁轉交「黃冠龍」,成功吸收陳男為組織成員。

2016年「黃冠龍」指示陳惟仁、李易諴布建人選取得警政署內部資料。曾擔任記者的李易諴出面與時任「周刊王」李姓記者接觸,希望透過李姓記者取得警政署內部的法輪功等反共團體活動情報。不過,李姓記者並未配合,也沒有前往中國與「黃冠龍」會面。

檢方指出,「黃冠龍」於2017年指示陳惟仁設法取得總統入出境及健保資料。陳惟仁、李易諴找上一名有資訊處理專業技術的黃姓男子,表示中國方面出價希望以駭客攻擊方式侵入健保資料庫,並取得總統蔡英文的健保就醫病例資料\,遭到黃男拒絕。

107年初,陳惟仁、李易諴想要吸收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柯建銘的隨扈、新竹縣警察局彭姓員警,要求彭男利用進出柯建銘書房的機會,取得民進黨內部總統選舉相關情資,但彭男並未應允。2人吸收彭男未遂。

北檢認定,陳惟仁3人涉犯國家安全法為大陸地區公務機關發展組織既遂、未遂案、為大陸地區公務機關刺探蒐集關於公務上應秘密之消息物品未遂罪,今天將3人起訴。

另據媒體報導,李易諴曾為雲林縣長張麗善擔任立委時的助理;陳惟仁、林雍達曾為嘉義市副市長陳淑慧擔任立委時的助理。張麗善日前受訪指出,李男是志工性質,無給職,並沒有在立法院正式登錄為助理。陳淑慧受訪表示,陳、林於民國98年3月起聘用為國會助理,同年11月、12月起停止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