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歲蘇姓男子疑因酒後駕車,7月27日凌晨5點行經嘉義縣164線公路23公里處,與黃姓被害人所駕駛的自小貨車發生強烈撞擊,致黃姓駕駛死亡經嘉義地檢署張建強檢察官前往相驗,過程中,肇事的蘇男竟然找其20歲兒子頂替,因毫髮未傷遭檢察官當場識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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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於7月27日,處理發生於5時許,在164線公路23公里處,黃姓被害人所駕駛的自小貨車與黑色自小客車強烈撞擊致死案件,遂報由嘉義地檢署張建強檢察官前往相驗、調查。

張建強檢察官與嘉義縣警方在相驗過程中,發現自稱肇事的蘇O元(20歲),雖經強烈撞擊卻毫髮無傷,與一般強烈撞擊車禍肇事者的情狀有異張建強於是馬上指揮民雄分局組成專案小組調查。

經警方的專案小組循線調閱相關監視畫面,及並經訪視附近民眾,發現係肇事的真實駕駛是蘇O詳(46歲),車禍事件發生後,就打電話給20歲的兒子蘇O元到場頂替的事證。

嘉義地檢署11日傳喚蘇姓被告等4人進行訊問,均坦承指認是蘇O詳肇事後,請其子頂替,檢察官認蘇O詳雖坦承部分犯行,但因所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酒後駕車致死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已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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