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立委集體收賄案,立委蘇震清及其助理余學洋、廖國棟、陳超明、政治公關郭克銘、行賄的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等6人遭羈押禁見,6人提起抗告,高院今(8)日晚間裁定,李、郭抗告遭駁回,確定羈押。其餘4人還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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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恆隆、郭克銘昨天深夜提起抗告,高院受理,今天晚間做出裁定,駁回抗告。

高院認定,李恆隆、郭克銘有逃亡之虞及勾串證人、共犯之虞,地院裁定並無違誤,有羈押必要,裁定駁回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