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收賄案,在歷經三天的審訊後,今(4)日下午3點台北地方法院召開記者會,民進黨立法委員蘇震清、國會辦公室主任余學洋羈押禁見;國民黨立委陳超明羈押禁見;國民黨立委廖國棟、國會辦公室主任丁復華羈押禁見;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以80萬元交保;行賄的太流前董事長李恆隆羈押禁見;居中牽線的白手套郭克銘羈押禁見。
由於此案涉及立委眾多,加上他們的幕僚,法官宣判是否羈押禁見就從2點半宣判到3點40分。針對李恆隆、郭克銘的部分,北院以貪汙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第2項(行賄廖國棟、徐永明、陳超明、蘇震清),對李、郭羈押禁見。
而在涉入SOGO案的國會議員、幕僚中,立委蘇震清、國會主任于學洋、立委廖國棟、國會主任丁復華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受賄罪。立委陳超明則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不違背職務受賄罪。共5人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表示,法官比對監聽譯文、銀行帳冊、資金,皆無法排除被告是否有收受賄賂,即便被告都否認犯行,但他們的供述跟罪證不吻合,法官認為被告有陳述不實的情況,「這次被告犯罪都是重罪、金額龐大,判決確定會判非常重。」
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法官認為他罪嫌重大但公訴檢察官認為徐只有跟李恆隆期約,收受金錢的部分並不明確,也沒有金流問題,不法行為部分跟其他立委不同,且時間點接進現在,交保較無毀案可能,裁定徐以80萬元交保,並禁止他跟其他證人勾串。
而立委趙正宇、國會辦公室主任林家騏涉及收賄、施壓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私人墓地變更地目,林家騏羈押禁見,趙正宇部分則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海、出境。
媒體問及徐永明是否沒有像趙正宇一樣限制住居及出入境,北院表示法官認為「這樣的處分已經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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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涉入SOGO案的國會議員、幕僚中,立委蘇震清、國會主任于學洋、立委廖國棟、國會主任丁復華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受賄罪。立委陳超明則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不違背職務受賄罪。共5人羈押禁見。
台北地院表示,法官比對監聽譯文、銀行帳冊、資金,皆無法排除被告是否有收受賄賂,即便被告都否認犯行,但他們的供述跟罪證不吻合,法官認為被告有陳述不實的情況,「這次被告犯罪都是重罪、金額龐大,判決確定會判非常重。」
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法官認為他罪嫌重大但公訴檢察官認為徐只有跟李恆隆期約,收受金錢的部分並不明確,也沒有金流問題,不法行為部分跟其他立委不同,且時間點接進現在,交保較無毀案可能,裁定徐以80萬元交保,並禁止他跟其他證人勾串。
而立委趙正宇、國會辦公室主任林家騏涉及收賄、施壓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私人墓地變更地目,林家騏羈押禁見,趙正宇部分則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海、出境。
媒體問及徐永明是否沒有像趙正宇一樣限制住居及出入境,北院表示法官認為「這樣的處分已經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