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4)日發出消息表示,教育部國教署與各地方政府共同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學生團體保險,109學年度由國泰人壽承保,全國約3百萬名學生及幼童受益。此外,今年也是首次以政策保險制度辦理,為強制性政策保險且國泰人壽不負擔理賠盈虧,而由政府負起最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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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教屬指出,今年學生團體保險採政策保險制度,不同以往,招標作業區分為保險費及行政作業事務費,承保公司不負擔理賠盈虧,而由政府負起最後責任。政策保險也明定為強制性政策保險,凡符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的學生及幼兒定義者均應參加,全面保障全國約3百萬學生及幼童的平安。

教育部說明,學生團保往年屬於商業保險,而且為行政命令位階,無法規定所有學生都必須納保,因此部份延修生或是即將已經錄取的高中生會選擇不納保,不過目前未投保的學生都是極少數,平均每校只有個位數或是全數都有投保。

國教署表示,學生團體保險承保作業每年由各地方政府教育主管機關輪流辦理,今年感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台灣銀行採購部、國泰人壽完成招標並提供承保服務。期盼各界珍惜學生團體保險資源,對各項理賠,應確實依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及相關子法與保單條款規定申請,永續照顧校園學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