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國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苗研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補助辦法,只要在 8 月底前展開第一期臨床試驗, 12 月底前展開第二期臨床試驗,且相關規定均達標者,最高可獲 5 億元補助,將分兩階段發放。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指揮官陳時中表示,疫苗研發補助最高每家可獲得 5 億元,會根據廠商提出的試驗計劃,分兩階段補助,分別為最高 2 億元、 3 億元,依照完成時間有不同比例。陳時中日前指出,已編列 135 億元經費,作為國內研發獎勵金以及國外疫苗採購金,後續還有 52 億元的預備金。

發言人莊人祥昨日受訪說,疫苗研發計畫必須在明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補助則依據試驗進度分期發放;獲得補助的廠商必須保障國內有優先採購權利,並以優惠價格供應政府採購,生產製造都必須委託台灣 PIC/S GMP 廠代工。

莊人祥透露,目前台灣有 4 家廠商即將進入臨床試驗階段,預計投入 20 億補助預算,但仍須視廠商研發進度而定。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