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行政院振興三倍券上路,民眾在興奮討論要花在哪裡的同時,收到三倍券的店家也擔心該如何將振興券換成現金。經濟部今(23)日就表示,即日起開放收到振興三倍券的店家兌換現金,有統一編號的店家直接到金融機構兌領,沒有統一編號者,可委託有統編的商圈組織、夜市管委會、市場自治委員會等單位兌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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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各部會陸續發放振興券以刺激國內消費,經濟部就提醒已經收到民眾消費使用「振興三倍券」的店家,全台 60 家金融機構、約 6221 個分行,即日起開始辦理三倍券的兌領作業,就算是攤商、運將、農漁民或自營作業者等沒有統編的民眾也能就近尋找分行方便換現。

▲經濟部提醒收到三倍券的店家即日起可以開始兌現。(圖/經濟部)
▲經濟部提醒收到三倍券的店家即日起可以開始兌現。(圖/經濟部)
經濟部也提到有統一編號的店家可以直接前往金融機構,於三倍券背面填寫營業人名稱、銷售日期、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負責人姓名,並在兌領單上填寫存(匯)入帳號,就可以進行兌領。至於沒有統一編號的店家,可委託委託有統編或類統編的商圈組織、農漁會、市場或攤販集中場(區)管理組織、產業公(工、協)會等組織代為兌領,向銀行或郵局兌現後再發給店家。

此外,為節省作業時間,經濟部也提醒,建議店家優先到開戶銀行進行兌領;至於委託公協會組織代領者,代領人兌領當天將款項轉匯至委託店家帳戶,不用收匯款手續費。(編輯:楊智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