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地檢署檢察官紀芊宇,指揮警、衛等單位,偵辦不法業者以進口糖冒充台糖糖品,冒用台糖商標販賣,不法獲利逾百萬元﹔日前於該業者營業處所、倉庫及負責人住居處等5處所搜索,並約談負責人等相關人士到案說明,黃姓負責人訊後以25萬元交保候傳。
保二總隊日前接獲台糖報案,指台南市某銷售砂糖業者,冒用台糖商標販賣進口低價砂糖,保二總隊立即報請南檢檢察官紀芊宇指揮偵辦﹔本案持續蒐證半年後,檢察官紀芊宇於7月17日指揮保二總隊、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南市警第五分局、歸仁分局、衛福部食藥署、台南市衛生局等單位,持法院搜索票針對砂糖業者營業處所、倉庫及負責人住居處等5處所執行搜索。
現場除查扣台糖50公斤裝糖袋(空袋)100餘個、冒用台糖商標販賣進口50公斤包裝糖(含糖)近180包、磅秤、縫袋機、帳冊、客戶資料外,並查知進口50公斤包裝糖價格約新台幣800元,改裝入台糖50公斤裝糖袋(空袋)後,以1050元之售價於市面上銷售,以此方式獲取暴利,初步計算不法獲利逾百萬元。
檢察官訊問後,認黃姓負責人所為涉嫌違反刑法詐欺罪嫌、商標法、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等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當庭諭知以25萬元交保,全案持續擴大清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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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除查扣台糖50公斤裝糖袋(空袋)100餘個、冒用台糖商標販賣進口50公斤包裝糖(含糖)近180包、磅秤、縫袋機、帳冊、客戶資料外,並查知進口50公斤包裝糖價格約新台幣800元,改裝入台糖50公斤裝糖袋(空袋)後,以1050元之售價於市面上銷售,以此方式獲取暴利,初步計算不法獲利逾百萬元。
檢察官訊問後,認黃姓負責人所為涉嫌違反刑法詐欺罪嫌、商標法、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等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當庭諭知以25萬元交保,全案持續擴大清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