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不少媒體報導「加熱菸通過美國FDA菸草減害產品審核」,引發許多網友討論,不僅在許多論壇上掀起熱議,就連爆料公社的FB社團也將這個訊息其貼文置頂,引發許多網友關注。反菸團體以及菸友,對於開放與否及法規限制,展開雙方攻防論述。
綜合媒體報導,美國FDA(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上週7月7日同意將美國知名菸草商旗下加熱式菸草產品,作為風險改良菸草產品(modified risk tobacco products, MRTP)銷售,其中提到「比起傳統紙菸,加熱菸燃燒後的煙霧,所釋放的潛在致癌物與有毒化學物質含量有降低」。並引述FDA原文上網,但這樣的說法,仍引來不少支持與反對者熱議。
在日前公告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中,加熱菸可能會被歸類為「菸草產品」,與被歸類為「類菸品」的電子煙做出區隔。此外,修法的條文中亦增訂「開放條款」,指未來若加熱菸若被政府公告為「指定菸品」,業者可向政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若通過則可申請製造、輸入或販賣許可。
對於這項消息曝光後,支持的網友表示「可能路還沒鋪好,再等等,台灣很多條法都改得很慢」、「燃燒紙菸合法為什麼加熱菸會不行?這之前也有立委推過」,而也有反對網友表示「加熱菸會降低抽菸的門檻,造成更多人抽菸」、「加熱菸二手菸比較沒味道。但是,這樣會鼓勵新手抽加熱菸,讓一些原本不想抽菸的人,被外人影響抽加熱菸」。
也有網友分析「加熱菸的機器,多便宜也比一包香菸貴多了,反而阻止了那些嫌貴和缺錢就不會試的人,如學生」。對此,董氏基金會則是於上週發聲明指稱,美國FDA是以該產品為「減少有害物質暴露」而非「減害產品」,並得採事前申請通過上市」。
目前台灣的加熱菸使用者,大多都還是依賴水貨商進口,導致價格落差以及詐騙糾紛頻傳,而這次美國FDA發布新聞稿後,讓不少台灣使用者希望政府能跟進,希望開放合法使用,不過,目前國內外對於加熱菸的開放與否各持不同意見,台灣是否開放,仍需經多方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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