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三倍券 7 月 15 日上路,台灣高鐵制定「旅客運送契約之振興三倍券相關暫行條款」規範,無論紙本或數位型式的振興三倍券均可適用於購買車票,購買各種車販商品則可使用紙本三倍券結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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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高鐵表示,旅客使用綁定數位三倍券之信用卡,可於網路訂位系統、車站自動售票機購等通路,購買車票、一般團體票、回數票與定期票,相關網路平台均已納入振興三倍券電商白名單,線上交易均可累計數位三倍券交易金額。旅客也能使用綁定數位三倍券得悠遊聯名卡或一卡通聯名卡,可直接於驗票閘門感應搭乘高鐵自由座。

紙本三倍券部分,台灣高鐵說明,旅客限於車站窗口購買車票,不可購買團體票、回數票與定期票,為符合不得找零、兌換或退換現金規定,採多不退但少則要補現金之做法,所購車票將蓋專用戳章,不得辦理退票,但可於車票有效期限內不限次數辦理變更且免收手續費,每次變更票價差額多不退少補,可變更的最後乘車日為今年 12 月 31 日。

台灣高鐵說,列車販售商品僅受理旅客以紙本三倍券購買,且售出後無法辦理退貨,若購買商品有瑕疵時,旅客可持發票及瑕疵商品要求更換相同品項之商品;至於飯店聯票、交通聯票、活動套票等商品,是與飯店、旅行社或 ibon 售票系統代收轉付的交易,使用規範以販售單位規定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