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航局日前公告,一架國籍航空 A330 機型,降落時發生飛控主電腦 1 、 2 、 3 號系統、發動機反推力系統及自動剎車系統均失效事件,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昨( 7 )日開會決議,認為此案符合通報處理規則,後續會介入調查。
據了解,該航班為 6 月 14 日華航 CI202 浦東-松山航班,機身編號 B-18302 ,當時機上有約 80 名乘客及機組員,落地時因故障,由駕駛以人工剎車進行減速,最後停在跑道末端約 9.1 公尺,並由拖車將飛機拖離跑道。
民航局對此提出 4 項建議,針對 A330 機型於雨天濕滑跑道的因應措施;駕駛員於在空時,對雨天濕滑跑道進場前的落地性能計算;航空公司應加強駕駛員有關於雨天濕滑跑道落地時操作注意事項;有類似飛控電腦及減速裝置機型,得參照公告辦理以維飛安。
但運安會第一時間並未對此案進行調查,昨日開會決議,認為此案符合通報處理規則。運安會主委楊宏智表示,目前已經完成行政程序,會再重新檢視該案。
楊宏智指出,華航第一時間通報後,判定以事件處理,但之後認為該案有深入調查的必要,以運安會高度調查,能深入了解該案會更好,依照標準程序,預計 3 至 4 個月就能有事實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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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對此提出 4 項建議,針對 A330 機型於雨天濕滑跑道的因應措施;駕駛員於在空時,對雨天濕滑跑道進場前的落地性能計算;航空公司應加強駕駛員有關於雨天濕滑跑道落地時操作注意事項;有類似飛控電腦及減速裝置機型,得參照公告辦理以維飛安。
但運安會第一時間並未對此案進行調查,昨日開會決議,認為此案符合通報處理規則。運安會主委楊宏智表示,目前已經完成行政程序,會再重新檢視該案。
楊宏智指出,華航第一時間通報後,判定以事件處理,但之後認為該案有深入調查的必要,以運安會高度調查,能深入了解該案會更好,依照標準程序,預計 3 至 4 個月就能有事實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