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人求職都有著許多問題,除了找工作順不順利之外,找到之後一間公司是否適合自己,那更是相當重要的關鍵,因此近日就有一位網友在網路上表示疑惑,「為何工作時會簽『薪資保密協議』呢?」此篇文章一出,就有在職場深耕多年的員工 5 字點出背後心機,引起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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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職場打滾已久的員工認為「同工不同酬」才是最大的重點。(圖/Pxhere)
▲有在職場打滾已久的員工認為「同工不同酬」才是最大的重點。(圖/Pxhere)
這位網友在網路論壇 PTT Gossiping 板上 PO 出一篇「薪資保密協議是做什麼用的?」的文章表示,「為什麼要牽薪資保密協議?是怕員工彼此知道各自的薪水,然後其中有人發現自己幹得跟狗一樣,薪水卻比爽到高潮的人少嗎?簽這種東西是合法的嗎?不簽就不給薪水嗎?簽了卻違規會怎樣嗎?要簽這個的公司是不是很怕被知道薪水啊?還有其他覺得奇怪的地方嗎?比如公司內部不准談戀愛什麼的?這些東西有法源嗎?不算限制人身自由或意志自由嗎?」,此篇文章一出,立刻引起大量網友熱烈回應,留言區蓋起高樓。

網友們紛紛表示「怕被發現你領比較少但做比別人多」、「怕你發現比你廢的被加薪但你沒有啊」、「專門用來框來做白工的伎倆啦」、「資訊不透明讓資方可以上下其手或繼續擺爛用便宜香蕉奴役奴工」、「就是要給你低薪的一種方法,反正你永遠不知道別人領的比你多」,甚至更有在職場打滾已久的員工認為「同工不同酬」才是最大的重點,「同工不同酬用的啊」、「同工不同酬啊,知道廢物領成這樣你還要幹?」、「怕同工不同酬的問題吧,但實際上熟的可能都會偷偷講」、「主要是怕人講同工不同酬,但是同工這件事,就可以吵三天三夜」。

事實上,根據臉書粉專《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表示,勞動部指出「薪資保密條款不能訂在工作規則中,但是可以寫在勞資雙方簽定的契約中」,勞動部更說,公司修訂工作規則不需勞工同意,只要向主管機關核備並揭示後就生效,而薪資保密條款對勞工不利,因此不宜放在工作規則裡不過勞動契約是勞資雙方協商後的形成共識,經勞工同意當然可以限制保密。(編輯:王柏文)